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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一滴水]]></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link>
	  <description><![CDATA[        滋润你的生命  和谐这个世界 本博主具有动态与静态双重性格：静态就是睡觉,动态就是翻身。介绍完毕。谢谢！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17 Jul 2008 20:12: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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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一滴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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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有割避恶魔 祈求真主保护我们 信仰 更加坚定的 &apos;度阿&apos;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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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FONT color=#008000>一：护佑词： <BR>译音：艾欧足宾俩西，密难晒塔尼莱知米。 <BR>译意：求主从被驱逐的恶魔中护佑我。 <BR>注：穆斯林万事开头求主护佑，谨防恶魔引 诱、教唆、扰乱、破坏。所以每个穆斯林时刻应求主护佑。 <BR>二：太斯密： <BR>译音：闭斯敏俩信莱哈麻尼莱黑密。 <BR>译意：奉普慈特慈真主之名。 <BR>注：太斯密是真主的尊名，穆斯林干任何一件事都应记念真主、祈求真主、托靠真主，所以万事以真主的尊名开始，念太斯密。穆圣说：“凡事开头没记念真主，其中没“吉祥”。 <BR>三：清真言： <BR>译音：俩一俩海，因兰拉乎，穆罕迈盾，莱苏伦拉西。 <BR>译意：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 <BR>注：清真言是穆斯林基本信仰，每个穆斯林 <BR>必须有这样的信仰并以口舌表白，才称 <BR>为穆斯林。穆斯林平常反复多念的意义 <BR>是增强信念，更新信仰，再三向真主表 <BR>白自己的信仰，这里边就有悔罪求恕之 <BR>意，仿佛对自己的过失非常抱歉的讲， <BR>主啊！我曾一时糊涂，经不起恶魔的引 <BR>诱随从私欲，抗违你真主，我非常后 <BR>悔，我再一次向你表白我的信仰，我的 <BR>信仰仍是：俩一俩海，因兰拉乎，穆罕迈盾，莱苏伦拉西。 <BR>（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钦差。） <BR>欲知更多，请学习《古兰经》和圣训。</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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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12:2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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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下火狱的人有机会从火狱中出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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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下火狱的人将永远呆在那里吗？他们在一定期限之后有没有机会从火狱中出来？<BR><FONT color=#008000>《古兰》中的大量论述清楚地表明，那些确实拒绝信仰真主并做恶的人们将永居火狱。但是，根据先知一则圣训，真主将下令“把那些相信除我（真主）之外无他主的人带出火狱，哪怕他在心目中只有一星半点的信仰和善意”。因此，那些犯了罪过的人如果确实在心中存有信仰和善意，那么看起来都会从火狱中受到短暂的惩罚之后，被允许进入乐园。但是，请注竟，如果你认为一个人只在火狱中呆上“几天”，那他就可以一生中为所欲为而不用畏惧任何严惩的想法，则是完全锗误的，这是因为： <BR>1）没有人准确地知道，所谓“短暂的”惩罚究竟有多长； <BR>2）在严刑惩罚之下，一秒钟就像一年一样漫长，（这一点有《古兰》的论述作为根据，《古兰》说，与真主相处一天等于我们过一千年）。参考： 见《古兰》87: 13；22:47</FONT>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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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11:4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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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关于心理治疗]]></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85103847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我想问一下现在兴起的心理治疗心理测试,我们穆斯林能接受吗?比如有些测试,做到最后他会测定你是属于那种性格(当然不完全对)?<BR><FONT color=#008000>“你说：‘除真主外，在天地间，谁也不知幽玄……。’”（《古兰经》２７：６５） <BR>穆圣说：“真主降什么病，必降什么疗法。”（布哈里传） <BR>卜卦、算命、看相、求签、测字和驱鬼治病等活动，都属于江湖迷信活动，与现在大家讲的心理治疗和心理测试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能将它们混同。 <BR>心理治疗，又称精神治疗，是指以心理学的理论系统为指导，以良好的医患关系为桥梁，运用心理学的技术与方法治疗病人心理疾病的过程。 <BR>心理治疗，是用语言、表情、动作、姿势、态度和行为向对方施加心理上的影响，解决心理上的矛盾，达到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 <BR>因此，从广义上讲，心理治疗就是通过各种方法，运用语言和非语言的交流方式，通过解释、说明、支持、同情、相互之间的理解来影响对方的心理状态，改变患者的感受、认识、情感、态度和行为，减轻或消除使患者痛苦的各种情绪、行为以及躯体症状，达到排忧解难、降低心理痛苦的目的。 <BR>心理测试是指依据一定的心理学理论，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为人的行为确定一种数量化的值。心理测试可以通过试验、观察等方式进行。 <BR>人的心理特性是不能被直接观察到的，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但是任何一种心理特性总会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心理测试就是让人们在测试时产生某些行为，即个体对测试题目的反应，并根据这些行为反应来推论其相应的心理特性。 <BR>心理测试在理论上和方法上目前还不很成熟，测试的结果也不能简单地作为衡量智力和人格的指标。但是，心理测试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了解人类的心理活动，并从中得到帮助。 <BR>在现实生活领域，心理测试可以用于对各种智能缺陷、精神疾病和脑功能障碍的临床诊断；心理测试可以帮助评价个人的智力水平和了解个性特征；心理测试可以为特殊人才的选拔提供参考；心理测试结合心理咨询有助于消除情绪困扰和人格障碍，提高生活品质。</FONT></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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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10:3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8T17:10:38+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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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请问您怎样看待一个既喝酒又礼拜的人]]></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859444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请问您怎样看待一个既喝酒又礼拜的人？<BR><FONT color=#008000>毫无疑问，饮酒是大罪之一。 <BR>如果一个人饮酒后，洗大、小净并礼拜，这种情况下，但愿他的礼拜蒙获真主的接受，但愿他的礼拜终有一天能彻底禁绝这一罪恶，使之远离饮酒。 <BR>礼拜是完成的主命，饮酒是犯下的罪恶，此为善功，彼为恶行。善功将登记在册，罪恶则记录在案。“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地震章：７、８节） <BR>我们不能对此人说：“只要你还在喝酒，就不要礼拜等等。”因为若真主意欲，礼拜者有可能彻底远离饮酒。 <BR>如果问：“一个饮酒的不礼拜者和一个饮酒的礼拜者，哪个更好呢？”定会这样回答：“无论如何，饮酒的礼拜者更好，罪责更小。即使他在饮酒时，不可能真正地完成拜功，不可能像真正的信士那样‘坚守拜功’（信士章：９节），但有可能获得好的报酬。就象一个口中记念真主睡眠的人绝不同于满嘴酒气，神志不清，昏昏沉沉，倒头大睡的人。他们之间有天壤之别！</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859444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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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09:4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8T17:09:4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关于献血和输血与器官捐献和移植]]></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858533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5：３２节）</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伊斯兰没有将施舍仅仅局限于钱，所有善事皆施舍。身体远远优越于金钱，毫无疑问为了他人的安危而捐献自己的血液或器官是最高贵、最优越的施舍。因此，穆斯林可以献血或输血和捐献或移植器官，无论对方是穆斯林、非穆斯林或者是其它动物。</P>
<P style="TEXT-INDENT: 2em">教法方面一个权威的基本原则是：要尽可能地消除伤害，不允许穆斯林对个人或集体能解决的伤害视而不见，不积极的去消除这些伤害。因此教法规定要救人于患难、治疗伤员、给饥渴者饮食、释放奴隶、医治病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穆斯林健在时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或献血</P>
<P style="TEXT-INDENT: 2em">也许有人会说：他的躯体是安拉给他的一个寄存物，所以未经真主的许可不得支配。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没错，肢体是来自真主的寄存物，但真主给授权用其取益并支配它。就像钱，实质上它也是属于真主的，真主给了人独自专用并支配钱财的权力。正如为了需求者的利益可以将钱捐献出去一样，可以将器官捐献给那些需求者。二者之间的区别是，钱财可以倾囊全部奉献出去，而身体则不可以。不能因救人而将自己的全部器官“仗义”捐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现今，我们常常看到献血的现象，血是人体的一部分——而没有一个学者否认献血。因为献血是病人家属和亲朋好友们所能做的最佳善功之一。因为血是生命之源，是人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献血就是拯救生命，《古兰经》中确定了生命的价值：“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5：３２节） </P>
<P style="TEXT-INDENT: 2em">那么，这种允许的捐献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答案是：它是有条件限制的：（1）不能因解除他人的伤害而给自己带来伤害。比如，不可以捐献身体中唯一的、失去它们人将无法正常生活的器官，如心和肝等；也不能捐献身体表面的某些器官，如眼睛、手、脚等。同样，如果该器官是成对的内脏器官，但其中一个发生病变或彻底失去功能，另一个也就成了独一的器官而不能捐献。（2）不能给与自己有紧密义务关系者带来伤害。如果捐献器官会伤及与其有紧密义务关系者，如妻子、儿女或丈夫及债权人的权力时，也是教法禁止的。一位妻子曾问，她想把自己的一个肾给予生病的妹妹，而她丈夫拒绝这样做，她问丈夫是否有权阻止她？答复是：丈夫有权力。如果她取肾，势必要动手术、住院，需要特别的照顾，所有这些会影响丈夫对妻子的权力和要求，会给他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必须要取得丈夫的允许。</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外，捐献器官者必须的教法责成者、成丁和理智健全者。因为小孩和疯子不能真正认识切身的利害关系，他们的监护人不能在他俩不明不白的情况下促使他们捐献器官，因为他无权在此情况下支配他们的钱财，那么比钱财更珍贵的器官更是无权驾驭。</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二、可以捐献给非穆斯林</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可以捐献给非穆斯林，但这个非穆斯林不能是拿起武器来和穆斯林作战的交战国的人。在思想方面和穆斯林作战并竭力丑化伊斯兰的人也是非捐献的对象。也不可捐献给公开叛教者。在伊斯兰看来，一个欺骗其宗教和民族的叛徒理当被处决，怎么能去助纣为虐？另外，一个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同时需要被捐献时，穆斯林要优先考虑。“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9：71节）一个恪守正教的清廉信士须优先于作恶多端的逆主之人。捐献给前者，可以助其一臂之力，更好的顺从真主，造福人类；捐献给后者，则无疑是农夫救蛇，邻居和近亲应当优先于他人。“骨肉近亲互为监护人，这是载在天经中的。”（8：75节）</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同时，也允许穆斯林将器官捐献给特定的个人或专门负责这方面事物的机构或单位，用他们的专业技术保护该器官，以做需求之备。</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三、禁止出售器官</P>
<P style="TEXT-INDENT: 2em">需要提醒的是，允许捐献并不意味着就能出售。出售的法学概念是通过双方情愿，用财物换取利润。而人体并非财物，怎能成为等价交换的对象？怎么去估它的“价”，用它去做买卖呢？但如果器官的取益者无条件地、以赠送和帮助的方式给捐献者给一定数量的钱财也无妨，并且是一种可嘉的美德。这正如债务人还给债权人（提前没有作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比原债更多数量是合法的一样，使者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人是还债最好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四、有关捐献器官方面的遗嘱</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个人可以做死后捐献自己器官的遗嘱，他为了举意接近真主而将其器官献给急需者，他会以此而获得报酬。万物的本质是合法的，除非有正确明了的证据证明其非法，但没有这样的证据。大贤欧麦尔在判决一起案件时对一位圣门弟子说：“你为何禁止一件利于你而不伤害他人的事情？”这句话我们也可以对那些阻止死后捐献器官的人说。也许有人会说：“这有损于伊斯兰高度重视的亡人的尊严。”因为《圣训》中记载：损坏亡人的骨头就像损坏活人的骨头。我们说：取掉亡人身上一部分肢体或器官并不悖于这种尊严，因为截取时很慎重小心地如活人一样给他动手术，不存在亵渎或污蔑之嫌，也没有违背“不要损坏亡人骨头”的圣谕，圣训旨在禁止变亡人的相、毁其容、玩弄其尸体。但必须要限制的是不能截取亡人的全部身体或大半或一部分肢体，因为那有悖于一些有关亡人的教法律例，如给亡人沐浴、穿尸布、站殡礼、埋在穆斯林坟墓等。截取一小部分跟这些律例丝毫没有冲突。</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五、国家对罹难者的器官的权利及其限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国家能否颁布法令，将那些在重大事件中罹难的、无法确认其身份，找不到家属的亡人的器官保存起来，以便拯救病人和伤员之用？答案是：在必要或近乎必要的情况下这样做无妨，但要确信尸亲不存在，如果在，就必须得到其家属的同意。</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六、将非穆斯林的器官给穆斯林</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能称人体的某一器官或组织就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对人而言这些只是一种工具，根据各自信仰和处世原则的不同，人们的利用方法也不同。虽然真主以健康或病症、信仰与怀疑、鲜活与死亡等修饰和描述过心脏，但那不是医生或解剖学家所讲的那种感性的肉体器官，真主所指的是人们可以理解和感觉到的精神意义。真主说：“他们有心却能理解吗？”（22：46）“他们有心，但不用它领悟。”（7：179）真主还说：“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秽。”（9：28）这儿的“污秽”不是实指，而指的是以物配主者心灵的污垢和潜藏于他们的思想中的垃圾。所以，将非穆斯林的器官移植到穆斯林身上取益是教法许可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七、将动物的器官移植到穆斯林身上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至于将重污秽动物的器官移植到穆斯林身上，只有在相当必要的情况下才许可。还要注意，特殊情况下还要酬情酬量，并且要有穆斯林的可靠医生证明这样做的必要性和益处。也许还有人问：“污秽动物的器官，怎能将其用在穆斯林身上？”我们说，教法没有禁止植入穆斯林体内的证据，因为人体内部本身就装着血、粪便、各种分泌物，而人们依然礼拜、颂经、环游天房，那么植入其它污秽物也未尝不可。</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八、不许移植睾丸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能移植睾丸，它能把一个人及其家族的基因特征遗传给后代，移植睾丸就意味着被移植者在生育时，其孩子将承载移植者的许多有关身体、思想、性格方面的特征或属性。如：肤色、身高、聪颖程度等，这就会导致“血统混乱”，这是伊斯兰教法所严加禁止的。因此不能说，移植后该睾丸就成了被移植者的，而与移植者无关，因为该睾丸仍发挥着它的作用。</P>
<P style="TEXT-INDENT: 2em">假如睾丸连同精子被移植给他人，而且精子还存活着，此睾丸在新的主人身上开始工作，并产生精液，从而将移植者和被移植者的精液混合在一起。试想一下，此人与妻同房，并通过这种混合精子怀孕，那么我们将无从得知这次怀孕到底是因两者中谁的而成。也许可以通过验血或孩子的长相来判断这一点，如果证明是第一个人的，那么这次同房是非法的，并会产生诸如私生子的问题。因此，我们不提倡移植睾丸。从而不要使血统关系混乱。这里提及的是男人的睾丸移植，无论从合法与非法方面，它同样适用女人的子宫移植。</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858533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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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8 Jul 2008 17:08:0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8T17:43:1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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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尊贵之月——“莱哲布”]]></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2259314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古兰经》云：“依真主的判断，月数确是十二个月。真主创造天地之日，已记录在天经中。其中有四个禁月，这确是正教。(9:36)</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莱哲布，即回历七月，属于伊斯兰教十二个月份中的四个禁月之一。四个禁月分别为伊斯兰教历正月、七月、十一月、十二月。</P>
<P style="TEXT-INDENT: 2em">降示这节经文的历史背景是：在解放“满克”之前，所有信士跟从穆圣从“麦地那”达到“满克”准备巡游天房时，他们说：“我们害怕“满克”的隐昧徒在这一月杀我们。”因此，真主为了解除他们的顾虑期间降示了这节经文。</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莱哲布”从阿拉伯字母“泰勒直布”（?????）中派生，其意：尊重。因为阿拉伯人非常尊重此月，他们在此月中，侍奉天房，打开“克尔白”天房的门。在其别的月份绝不打开“克尔白”的门，只在星期一，或者星期四才打开此门。他们说：“这月是真主的月份，在此月中，不得阻止真主的仆民进入天房记念真主。”</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外，把此月称为尊重之月，原因是：穆圣逝世之后，由于“海里凡”（由谁代替穆圣管理穆斯林事务）问题，“迁士”和“辅士”发生了争议，哈巴布·本·蒙则尔对他们的争议产生了愤怒，曾经抽出宝剑，他说：“我今天尊重顺从穆斯林协商会议决定的“海里凡”人选的人，将会讨伐违背穆斯林协商会议决定的“海里凡”人选的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再则，“莱哲布”从阿拉伯字母“泰勒直布”（ ?????））中派生，其意：公正。因为，假如野枣树因风吹偏或者倒下时，阿拉伯人就栽端它，以便此树不要受到损坏，因此，阿拉伯人把此月称为“泰勒直布”（ ?????）月；在此月人们将以功修端正自己，以便将来在末日不要受真主火狱的惩罚。</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莱哲布”又从阿拉伯字母“泰勒直布”（ ?????）中派生，其意：修剪。因为，阿拉伯是盛产野枣之地，为了使野枣连年丰收，硕果累累，他们定期修剪枣树，以便使人们很好的获利；把此月称为修剪之月，主要使人们在今生通过此月的功修来修理自己不正的行为，真心向真主忏悔，以便在末日免受真主火狱的惩罚。</P>
<P style="TEXT-INDENT: 2em">阿拉伯人又把此月称为保护之月，因为他们把刺或者能够起保护作用的物质放在野枣树周围，以便保护此树不要受到损害，把此月称为保护之月，主要使仆民在此月通过拜功能够得到真主在末日保护免受火狱之苦。</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人认为：此月以“泰勒直布”（ ?????）命名，其意是：害怕。在这一月穆斯林必须害怕真主的惩罚，远离真主严禁的事物。</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人认为：“泰勒直布”（ ?????）其意是：准备。因为穆圣曾经说过：“你们必须为‘舍尔巴奈’月作好准备，多干善功。”</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有人认为此月以“泰勒直布”（ ?????）命名，其意是：多记念真主。因为一切天使在此月抬高它们的声音，赞美真主崇高、神圣、纯洁。因此，这月如果谁记念了真主，履行了拜功，将会得到一切天使赞美真主崇高、神圣、纯洁的回报。</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有人认为此月从阿拉伯字母“泰额直目”（?????）中派生，其意：驱逐。伟大的真主在此月中命令天仙驱逐魔鬼——“伊布离思”，以便它不要破坏穆斯林在这一个月中记念真主，崇拜真主的功修。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一个避免大罪、避免损伤他人或诚意忏悔、痛改前非且在此月封斋的穆斯林均能得到真主丰厚的报酬。穆圣说：莱哲布月(回历七月),是真主的月份；舍尔巴月(回历八月)，是我的月份；莱买丹月(回历九月)，是我的教生的月份。穆圣又说“真的,莱哲布月是真主的月份，是无声的月份（无声的月份:由于伊斯兰教禁止人们在禁月相互为敌,相互仇杀,禁止以强凌弱,侵犯他人.该月严禁打仗,听不到战斗声和武器声.故回历七月为“无声的月份”）。谁信心百倍，虔诚敬意的在该月封一天斋，他将在真主跟前获得天地之人难以叙述的荣誉。谁封三天斋，真主使他安康，免遭现世的一切祸患和后世的惩罚，以及“旦扎里”(大骗子)的迫害。谁封八天斋，真主给他打开天堂的八道门，谁封十天斋，真主不询问他任何事情，就给他赏赐恩典，谁封十五天斋，真主就饶恕他以前的罪过，既往不咎，并且将记录他的善行，购消他的恶行，谁增加斋戒，真主就增加其报酬。穆圣说：“在天堂里有一道河，名叫“莱哲布”，其水比奶还白，比蜜还甜；谁在莱哲布月中礼了拜、封了斋，真主就让他饱饮那河的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综上所述，穆斯林在“莱哲卜”月份在完成主命功课的同时还应多干善功，纯洁身心：</P>
<P style="TEXT-INDENT: 2em">1、进入赖哲卜月，当晚在宵礼拜前有12拜副功拜。（1）该拜要求单独进行；（2）每四拜一举意（四拜一个单元地礼），副功拜举意为：“我举意虔诚因为主面向天房履行四拜副功拜”；（3）站念中“法提哈”后可以诵“忠诚章”1――3遍；（4）封次日副功斋。</P>
<P style="TEXT-INDENT: 2em">2、赖哲卜月第十五日为“求胜（?????????）日”。据学者记述：在这天，安拉为信士们敞开了天堂诸门。穆圣曾说：“谁在赖哲卜月作忏悔，安拉就将阿丹、达伍德、安优卜所得到的赏赐给他”，据阿里传述：穆圣曾说：“在‘伊斯提夫塔哈’（求胜）之日封斋，安拉为他开放八座天堂之门，任他选入……”</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该日功课：（1）封这一天的副功斋；（2）晌礼拜前、后各有八拜志愿（??????）拜，每四拜一举意（念词与赖哲卜月入礼副功拜相同）。每四拜站念中的顺序是：“法提哈”、“库尔西”、“第一0九章1——3遍”、“忠诚章1——3遍”。（3）从晌礼拜后至晡礼拜之间，在大殿内诵念《古兰经》、念赞词等。（4）晡礼拜之后，阿訇面向“克尔白”（天房）带领群众做“求胜”杜阿，然后，再转向众人，接着做晡礼拜的杜阿。</P>
<P style="TEXT-INDENT: 2em">3、登宵夜（七月二十七）</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伊斯兰教纪元前一年，穆圣于“赖哲卜”月第27晚夕由天使陪同从麦加禁寺飞抵耶路撒冷远寺，登上天空之极境，接受安拉之默示，并于黎明前重返麦加，所以穆斯林每年的赖哲卜月第27晚定为升霄夜纪念日。证据见《古兰经》十七章第一节。</P>
<P style="TEXT-INDENT: 2em">功课：该夜穆斯林要做拜功、祈求，次日封副功斋。拜功特点：（1）要求在宵礼拜之后、威特尔拜之前，加礼12拜志愿拜，连续进行，12拜最后出一次“赛俩目”――即第2、4、6、8、10拜后均为中坐，最后才为末坐，说“赛俩目”出拜。（2）在12拜中每拜站念法提哈后，可以任意念一个章节。（3）12拜礼毕，再礼两拜“升霄拜”。这两拜的要求：第一拜站念法提哈，接着念“上午章”；第二拜法提哈之后念“开拓章”。</P>
<P style="TEXT-INDENT: 2em">大贤艾布白克尔说：“莱哲卜月的情形，如传送含雨白云的清风；而舍尔邦月为含雨白云，‘莱麦丹’月则是甘甜的雨水，庄稼得雨露而荣，没有白云，难有雨水，而含雨的白云又离不开清风传送，清风是降雨过程的必需条件。莱哲卜月是舍尔邦月和‘莱麦丹’月不可缺少的基础。”</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莱哲卜”月为下种之季节，“舍尔邦”月为灌溉之时期，“莱麦丹”月为收割之时候，既物有三时，春耕，夏华秋实，就是说植物生长有三个时令，春天播种，夏天开花，秋天结果。在“莱哲卜”月份干了善功，是播下善功的种子。在“舍尔邦”月精心培育，浇灌由此盛开善功之花。在‘莱麦丹’月力行拜功的身体到秋天而结丰收的果实，可得美好的收获。‘莱哲卜’月乃收获之根本。</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莱哲卜”月是洁净身体的，“舍尔布”月是洁净心灵的，“莱麦丹”月是洁净“鲁哈”的，身体不能洁净，其身已死，心灵不能洁净，其心已死，“鲁哈”不能洁净就等于无有生命。俗语：有身无心为木偶，有心无命为行尸。若在这三个月中勤干善功，则身心命俱全了，由身体在“莱哲卜”月中洁净，力行五番拜功在于求善——至真至善。由心灵在“舍尔邦”月中洁净，以理智寻求正道，在于求真——认识真理，由“鲁哈”在“莱麦丹”月中洁净，而以灵性求美——形成圣教，从而使我们达到真善美圣洁的境地，即乐园之中。</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622593144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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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 Jul 2008 14:59:3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02T14:59:3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看无花果]]></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85241911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看无花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作者：王一民】</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近中穆网上以无花果为题的帖子和论战硝烟正酣，引得许多教友参战，这说明无花果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名人（至少在中穆网）。当然我冒出来说几句，并不是想凑什么热闹，人一过三十，就不再好凑热闹，不像是十几浪当的小半截遇着狗咬架或羊打头的场面也非得挤上来看个够。</P>
<P style="TEXT-INDENT: 2em">知道无花果始于90年代初，由他翻译的《古兰经降示背景》一书那时各经铺子甚至地摊上都摆着卖，我买了五本，四本送人。后来又读到他写的有关分析中国回族现状及发展方向的册子，感觉很有几分见地，当然，也从中发现了不少问题，但并无在意。</P>
<P style="TEXT-INDENT: 2em">勿庸质疑，无兄在中国回族穆斯林中算得上一个人物，不管你喜欢也罢讨厌也罢。他念过经，也读过书，既能内斗，又能外宣，经念得不算多，书读得也不够博，但他的勇敢和直率很是令人注目，而这也正是促使他成为一个毁誉参半人物的原因。</P>
<P style="TEXT-INDENT: 2em">无兄办起一个“绿色中华”的网站，据说取此名意在向13忆祖国人宣扬伊斯兰，即要“绿化中华‘，以最终将中国伊斯兰化。抱负不可谓不宏伟，目标不可谓不远大。但令人钦佩之余你会发现无兄其实是一个很天真的人，天真到不了解中国的国情，暂不说这一目标和理想目前的可行性，只要你提出这一目标并果真取名为“绿色中华“且喻意明确，试想zf会怎么想？还有，在他的网站乃至其他网站上频频发布他的宣教成果，诸如“××个人皈依伊斯兰教”等等，且不说这会让zf警惕，更为恼火的是这种事情有张扬的必要吗？一副好大喜功的样子。记得有人说中国人喜欢说了不干，美国人喜欢说了就干，德国人是干了也不说。如果说无兄想以此证明他的“绿化”成绩，那可就有了沽名钓誉之嫌。在一本叫《恺巴仪热》的教法书中列举了70种大罪，其中在第一条“举伴真主”中列举了大举伴和小举伴，而穆圣（愿真主福安之）对“小举伴”的解释便是“沽名钓誉”。当然我知道无兄一向以举拌者为仇敌，想不到你老兄自己玩儿起举伴来却是一点也不含糊；我又发现，无兄的“绿色中华”网站中入网会员每人年费300元，这真是个好主意！一来可以使网站能正常运行，同时还可用节余的钱编印小册子宣传自己的观点，可谓一举两得。从这点来看，无兄倒是颇具商人的头脑。</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前所述，我对无兄的抱负和理想很是钦佩，只是你在具体的实施这一理想的过程中却不幸陷入了巨大的困难，从目前看来这一困难不是经济的不济，也不是绿化对象太少，而是你陷入了可恶的内斗和教争。现在就实情看，显然是因为无兄你一味的痛斥谴责自己周围乃至全中国的回族穆斯林只坚守传统而不赞同你自己的新潮观点而引发的。说句公道话，这就是你无兄的不是了，别人黑也罢绿也罢，关你鸟事！你实在不该放下自己手中的“绿化”工作不干却偏偏要去“黑化”自己的教胞，你的教胞黑也好绿也罢，一抬也好三抬也罢，人家只要都念清真言，都拜真主就行了，人家也没跑去干涉你的“绿化”工作，你又干吗去说人家？就算是他们依你的标准大都是“异端”甚至是“卡非勒”，你心里明白就得了，把你要“绿化”的那12亿多引入正道即可，又何必管他们闲事！再着说了，谁“黑”谁“绿”，谁是“异端”甚至是“卡非勒”人说了不算，这是真主的权力，你说呢？甘宁青的穆斯林教派林立，“新”“老”杂居却相安无事，原因是他们都奉行“各干各的，互不干涉”以减少内耗，要你老兄在那些地方这样使劲儿地掐，还不天下大乱了？有啥子好处呢？亲者痛而仇者快之举。再说了，你掐人家人家自然不能无端的受你这样掐来掐去的，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样你老兄不闹心才怪！这不，连你老兄宏伟的“绿化”工作都给影响了，舍本求末的，不值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见网上有教友列出老兄你的一些惊人观点，我这里摘录几点：</P>
<P style="TEXT-INDENT: 2em">①谁否认穆圣（愿真主福安之）在后世的说情权？是无花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②谁说尔萨圣人（）再次下凡是“无稽之谈”？是无花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③谁无视教法，提倡以汉语念词礼拜合法？谁说驴肉、海豹油穆斯林可吃？是无花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④又是谁将中国穆斯林大众与阿訇视为异教徒习俗严重污染了的人，并将以他们作为长期斗争、劝化与宣教的对象？是无花果！据说你老兄还认为清真言和作证词中间应分开念，决不能连着念，否则有举伴的嫌疑。又提出要在中国构建合时宜的伊斯兰教法等等。以上内容属我摘录别人的，所以特别在文前加了“据说”二字以求谨慎，因为在我想来，依你老兄的伊斯兰信仰和教门知识是断不会说出此等的屁话来的！那是疯子的话，死猫烂狗的驴肉都可以吃那是巴哈伊和艾哈麦底耶邪教的观点，你说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我所知〈古兰经〉中有关说情的经文不下六节（见4：64、2：48、2：255、74：48、5：118、17：79、93：5），各大圣训集中有关穆圣（愿真主福安之）说情的圣训不下40处（不一一列举了），你老兄是个念经人，经训方面一定比一般人熟得多，咋会说疯话呢，是吧？穆圣（愿真主福安之）的这段圣训想必你老兄一定很熟：“临近世界毁灭时，要出现一伙人：年纪轻轻，知识浅薄，他们口必（古兰、圣训）等优美的言辞，但信仰过不了他们的咽喉，其判教之快如离铉之箭。”《塔志》3-19，《布》2-1024、《铁》2-42、《穆》2-3-114）。我想你我都是愿意相信并遵行《古兰经》和“圣训”每一个字的人，总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或是信一部分丢一部分，遵一部分掉一部分的姆拉弗该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有清真言和作证词，如果我们只信且只遵行“万物非主，唯有真主”这将与犹太教、基督教、巴哈伊教、艾哈买底耶等许多一神教毫无二致！我们的清真言和作证言之所以要连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奉行的是真主的最后一位使者穆罕默德（愿真主福安之）带来的神圣的伊斯兰一神教而非其他。倘若有人以先否定穆圣（愿真主福安之）的说情搭救权，又把穆圣（愿真主福安之）贬为一个传警告的凡人，再把赞圣等善举（《古兰经》里明文说真主都在赞圣见33。56）贬为举伴的异端，继而在清真言和作证词上面做点手脚，我想此等人的叵测之心便已昭然：那说明他要作麦塞里麦提里· 坎杂布、艾斯外迪、白奴木且莱支、米尔扎·侯塞因·努里（巴哈伊教创始人）、米尔扎·艾哈迈德（哈买底耶创始人）之流的伪先知，除此而无他解。我想无兄你肯定清楚这些伪先知们是怎样一步一步从否定穆圣（愿真主福安之）而自称（或明或暗）“先知”的，我想你老兄是该不会是想效仿他们的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人已尊你老兄为当今中国伊斯兰学者了，当然，有著述印出自然可以叫学者了。北大的张颐武、孔庆东等狗屁不通的混混儿都成教授、学者了，你老兄比他们强多了，阿语、乌尔都语都会。只是见老兄的个人空间中介绍苏菲的文章竟然是引述吴云贵的什么小册子或什么辞书上的内容，这就让我觉得你老兄作为学者的学术态度和功力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张颐武之辈写文章骂人时还会读上几十上百本书在真正弄清对方底细后才与人开战，你老兄在痛斥苏菲时竟然只凭几篇一二千字的辞条和道听途说的瞎话便上阵了，也未免太把豆包当干粮了，也难怪你的任何指责和痛斥都难以令人信服。何况据我所知苏菲之道讲的是“知行结合“，你老兄显然是一不知二不行地就上去狠掐人家，典型的关中汉子！太过轻率太过鲁莽了点。我的建议是，你老兄为了除苏菲而后快，最好先读他个上百本苏菲的原著（知），再实践（行）他个十把二十年（当年的安萨里教长不就这么做的吗？），在彻底摸清对方所有底细后给他来个一锅端多好，所谓的知彼知己嘛。对，端了他们！省得他们让老兄你一直闹心。不过据小弟皮毛之陋见，也许你我这等浅薄愚陋之人只怕无缘苏菲之道，穆斯林凡事要讲个色办布的。当然，如果你老兄仍是一副无知无畏的样子与他们狠掐的话，只怕只有一个结果，老兄你将必败无疑！小弟我也没法帮你了，这样的话今后叫谁去“绿化中华”呢？唉！</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老兄说的尔萨圣人（愿真主福安之）下凡一说是“无稽之谈”，这又惊得我小弟冒汗了。还是请老兄再打开《古兰经》看看（57：61，157：159），当然我知道老兄你是只信明文表意的人，小弟我也切不敢搬出经注来，除非无兄的《古兰经》和大家的不一样，那就没得说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至于无兄的什么构建中国的伊斯兰法学体系之说实在是大谬，看来无兄连基本的法学常识都不大懂。因为这涉及立法主体，立法程序及伊斯兰教法的本质等许多大问题。只是这样你老兄又把我搞得一头雾水，有一点小弟百思不得其解；我知道老兄你是“尊经革俗”的旗手，我想不明白的是经训中大段大段的明文都被老兄斥为了“无稽之谈”（见上文），一个连人们延习千余年但无任何经训禁止的生活习俗被认为是“异端”要坚决革除的人，竟然又认为经训明文禁止的是什么死猫烂狗的驴肉之类的秽物却可以食用，进而又要重新构建什么“中国的伊斯兰教法体系”，小弟我实在是没得话说了。但我还是建议无兄好好读读LDLD教友的《无花果建立中国伊斯兰法学体系的错误根源》和小弟的《一抬、三抬及其他》小文。说句实话，LDLD教友的知识，修养远胜于无兄及你那些追随者，他从来都是文质彬彬、旁征博引的与人论战，不象老兄那些弟子们胸无点墨却口必狂言秽语。不计其观点，仅此一点LDLD 教友也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对手。有理不在声高，得理也不在人众。真是世风不济啊，这年头要在回民中找几个有知识有修养的辩论对手可真不易。求真主赐我们那些年轻穆斯林兄弟们以渊博端正的知识及美好的修养和俊美的品格吧！阿米乃！</P>
<P style="TEXT-INDENT: 2em">都是穆斯林兄弟（无兄与别人经常互断异教徒，我不，因为那是真主的权力），老兄你以后千万要注意中和、冷静、理智，过分的话一句别讲，过分的事半件不做。你老兄肯定知道这样一个常识：要想成为一个有影响力号召力的领袖人物中和是第一位的，过于强势或标新立异是非常有害的。同时，也顺便提醒你老兄经常教导教导你的那些追随者和仰慕者（你喜欢扣别人“崇拜举伴”的帽子，我不。因为我清楚这世界上所有的穆斯林只崇拜真主，没有崇拜人的。因为那种感情和行为是尊敬、敬仰、爱慕，就像你的追随者对你的感情一样，除非你说是，我将无语。请老兄读读伊本·肯迪的《第一哲学》中有关”崇拜”的解读）。老兄你当劝他们多学习，努力地学习。当然先教会他们怎样做人，再教他们教门及其他知识，想必老兄比我清楚，穆斯林当以先尽人道而后再尽主道，因为只有人才配做穆斯林，牛马不配。你那些追随者当中有些人的修养实在令人汗颜，污言秽语者不少，他们也自称遵行《古兰经》，但真主要求我们要与别人以“优美的言辞与人辩论”（见2：83，16：125，41：34，25：63，3：134，17：53，23：96），看看他们遵了没有？再教教他们知识，依我看这帮小兄弟经没讲几本，书没读一摞，却胆子出奇的大，嗓门特别的粗，满口的污言语秽。无知和感情用事是江湖人的特点，而这对穆斯林而言恰是洞开的地狱之门。我一直在想，依你无兄的修行该不会有这样一帮子缺知识少教养的弟子吧，我想老兄你的半世英名多半给他们毁了，所谓的跟好人学好艺，还有徒之堕师之过。捧人要有实力也得讲究技巧，修养知识更不能少，这就象一出好的相声，不但“逗哏”要好，“捧哏”也要好，捧哏的一差，逗哏的可就完了。小弟也是为人师的，弟子中研究生一大群，还有几个已作了教授，虽说其中外族居多，但其修养知识却是比你老兄那帮弟子强了许多，还穆斯林呢，真惭愧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里诚祝老兄的“绿化”工作蒸蒸日上，成绩斐然。要瞧得上小弟的话，言传一声，我们合作的话用西安话说那可真是“燎咋咧”。但老兄你还要掐人的话，兄弟我可就不干了。打死也不！</P>
<P style="TEXT-INDENT: 2em"><A href="http://www.2muslim.com/bbs/viewthread.php?tid=71282&amp;extra=page%3D1">http://www.2muslim.com/bbs/viewthread.php?tid=71282&amp;extra=page%3D1</A></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85241911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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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8 Jun 2008 17:24:1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8T17:24:1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继承优良传统  礼好主麻拜功]]></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64432222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清高的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要赶快去纪念真主而停止营业。倘若你们知道，那样作对你们是更好的。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大地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的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62：9）</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主麻”即阿拉伯语的音译，就是“集中”“合众”的意思。穆圣于622年9月到达麦地那时，第一次在市效撒利木河谷聚众礼拜，此日为公历的星期五，伊斯兰教历将其命名为“主麻”日。穆圣时期礼主麻一直是由穆圣亲自带领穆斯林履行的，人们也都集中到圣寺礼主麻拜，穆圣归真后由哈里发带领礼主麻。</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后来，随着穆斯林人数的增加，分布到了世界各地，清真寺也渐渐多了起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于是伊斯兰教法学家们对于如何礼主麻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各教法学派对此各自有不同的主张。根据中国穆斯林所沿用的哈奈斐教法学派经典《伟噶业教法经解》关于礼主麻拜“正确的条件”包括：</P>
<P style="TEXT-INDENT: 2em">1、聚礼应选择城市清真寺举行。（城市的判断是：最大的拜殿容纳不了当地的成年人，或是具有执行教法或行政的法官的地方，主麻即成立。）</P>
<P style="TEXT-INDENT: 2em">2、有穆民的执政者、代理人、长官、法官、奉口唤主持聚礼者，或城市的穆民长官、法官、宗教截判官。</P>
<P style="TEXT-INDENT: 2em">3、时间在晌礼的时间，同一个时间只有一个主命，主麻的主命成立，晌礼的主命就不存在了，出了晌礼的时间，主麻的时间就失去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4、虎土拜是主麻成立的条件，大伊玛母艾卜哈尼法说：“只要有一遍台斯比哈即可成立。”</P>
<P style="TEXT-INDENT: 2em">5、公开性的。礼主麻的清真寺应该是向大众开放的清真寺。</P>
<P style="TEXT-INDENT: 2em">6、聚众礼，除伊玛目外至少有三个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伊斯兰教对于任何功修都是追求完美的，都是鼓励穆斯林履行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全美我们的善功，获得真主的喜悦。据艾布·胡莱赖传述：穆圣说：“复活日真主的仆人首先被清算的就是其拜功。假若他的拜功全美，则得到完善结局；假若其中有些欠缺，就说：‘你们看他有副功拜吗?用他的副功拜弥补所欠缺的主命拜吧。’然后，其它功课也依此判定。”(古都斯圣训)这样看来在主麻时礼十六拜，符合伊斯兰教追求完美的精神。</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为我们怀疑是否具备“城市”和“穆斯林执政者”及其它条件，因此，我们在主麻后，再礼晌礼十拜，而主麻拜也是十拜，加起来本应当是二十拜。但是主麻后礼的四拜，那是因为主麻拜假设成立，这四拜就成为其后的四拜圣行拜；假设主麻拜不成立，那这四拜就成为晌礼的前四拜圣行拜，因而当我们举意时，我们只说“圣行拜”即可。之后，我们再礼四拜，举意为晌礼的主命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教法规定不允许在同一个时候礼两个主命拜，为什么同时可以礼“主麻”拜和晌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按照哈奈斐教法学派的主张，凡举行聚礼条件不全的地方，为了圆满完成主麻拜的功课，要同时礼晌礼拜。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如果主麻成立(真主承领)，其后面的晌礼自然可作为副功对待；如果主麻不成立，我们穆斯林也因为礼了晌礼拜而安心。哈奈斐教法学派这样规定，就是为了谨慎，是为了追求拜功的完美，也是虔诚敬畏的表现。这样做是为了获得真主的喜悦，是有回赐的，是值得赞美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根据“哈奈斐”教法主张：“主麻”拜功必须是“集中”，这也具体体现了聚礼这一主题，否则，“主麻”拜功不符合条件，因此，如果没有真正做到集中“聚礼”，甚至有些条件也不很具备，比如说没有长官和宗教法官，这样很自然会使人们对“主麻”拜功的正确性产生怀疑；所以“哈奈斐”教法主张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消除人们的疑滤，他应该在进行完规定的“主麻”拜功后同时履行晌礼拜；这样如果对“主麻”拜功有犹豫，那么，晌礼拜可作为后继者弥补前面的缺憾。这是在特殊情况下教法给于的允许，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主麻日是穆斯林吉庆的日子，为了体现穆斯林对主麻日的重视，在主麻日里要有新鲜的大净、刷牙、穿干净衣服、洒香水等，以示隆重。</P>
<P style="TEXT-INDENT: 2em">据艾布?胡莱赖传述：穆圣说：“聚礼日洗了大净最早去礼拜的人，犹如宰献了一头驼；第二时辰去的人，犹如宰献了一头牛；第三时辰去的人，犹如宰献了一只羊；第四时辰去的人，犹如宰献了一只鸡；第五时辰去的人，犹如献了一个禽蛋。当伊玛目来到寺中，众天使就降临聆听赞念。”(布哈里辑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段圣训说明了在主麻日洗大净和争先礼拜的贵重。</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据奥斯传述：穆圣说：“你们最尊贵的日子是主麻日——这日阿丹被造化；这日阿丹去世；这日吹响号角：这日号角使人们吓倒在地——你们在这日多多赞我吧!因为你们的赞圣会呈现给我。”大家说：“真主的使者啊!(那时)你的躯体已经被土壤腐蚀，化为尘土了，我们的赞圣怎样呈现给你呢?”穆圣说：“真主是不会让土壤腐蚀先知们的躯体的。”(艾布?达乌德辑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凡具备礼主麻拜条件的穆斯林都必须按时参加聚礼。礼主麻的条件是：</P>
<P style="TEXT-INDENT: 2em">1、成年男子；2、自由人，3、长期居住；4、身体健康；5、两眼健全；6、有理智的。至于儿童、妇女、病人、非自由人（奴仆、犯人）、疯子、眼脚不方便者、残废人、衰老的病人、瞎子、瘫子，阴阳人、畸形人、参加聚礼有危险者等则不受此责成。</P>
<P style="TEXT-INDENT: 2em">至于独眼，能行路的腿不平安者，也当礼。为了教育儿童见习聚礼，则儿童可参加，属于顺命。正如在朝觐小孩上无主命，参加朝觐的小孩断为顺命的朝觐，不能阻止，阻止者已犯罪。妇女为了听宣讲，主麻日到寺，只要有幔帐相隔，是受喜的。若抛头露面、男女混杂则是禁止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穆斯林传统上礼主麻的程序为：先礼主麻的四拜圣行拜；念“呼图拜”后跟随伊玛目礼主麻的两拜主命拜；然后礼主麻后的四拜圣行拜；接着礼晌礼的四拜主命拜(单礼)；之后礼晌礼的两拜圣行拜；最后接“杜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主麻日主麻拜和晌礼拜的举意如下：(可能有的朵斯梯在举意时表述不尽相同，只要是出于谨慎礼十六拜，举意上有所不同是可以的，并不影响拜功)</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1、主麻的四拜圣行拜举意为：我举意：虔诚因为真主面向天房礼四拜主麻圣行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2、四拜圣行拜后静听“呼图白”(演讲)，然后礼主麻的主命拜。&nbsp;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3、两拜主麻主命拜的举意为：我举意：虔诚因为真主面向天房礼两拜主麻主命拜。我跟随伊玛目。</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4、两拜主麻主命拜之后的四拜圣行拜举意为：我举意：虔诚因为真主面向天房礼四拜圣行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5、晌礼四拜(单礼)的举意：我举意：虔诚因为真主面向天房礼四拜晌礼主命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6、最后两拜圣行拜举意：我举意：虔诚因为真主面向天房礼二拜晌礼圣行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主麻日是吉庆的日子，在主麻礼拜时，我们按照哈奈斐教法学派的规定和我们中国穆斯林的传统礼十六拜，是谨慎的，是正确的，是全美的，是有回赐的。这样做既是伊斯兰教所鼓励的，又体现了我们穆斯林的虔诚。正如《古兰经》中说：“信士们确已成功了：他们在拜功中是恭顺的。”(《古兰经》23：1—2)</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中国穆斯林传统上属于逊尼派的哈奈斐教法学派，我们世代一直遵循哈奈斐教法学派的做法。在履行主麻中我们尊重其他教法学派的做法，但各国条件不同，传统不同，我们没有必要照抄照搬其它一些国家，一些不同教法学派穆斯林的做法，这样做不利于我们当地穆斯林内部团结，影响伊斯兰教的正常发展。我们穆斯林切不可做破坏伊斯兰教正常发展的事情。祈求真主使我们互相尊重，不要争吵，聚集在一起做主麻吧!祈求真主使我们紧紧抓住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自己。祈求真主慈悯我们，使我们圆满完成主麻的拜功。</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64432222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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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6:43:2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7T15:29:3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伊斯兰教提倡厚养薄葬]]></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9717222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4：36)又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浪费，真主确是不喜欢浪费者的。”(7：31)</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穆斯林中有人把个人对物质的追求和享受看得高于一切，把亲情感情看得很淡：认为只要给父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即可，而一味地只顾赚钱和自己享受，疏于对父母的关心，借口工作忙而很少探望；甚至有的人把伊斯兰教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抛在脑后，不顾亲情，视含辛茹苦养育自己成人的父母为累赘，不管他们的冷暖，不顾他们的感受，自己住新房，让父母住阴暗潮湿的旧房间，自己在外面大吃大喝，从来不问父母吃的是什么……。到了父母归真后他们才嚎啕大哭，捶胸顿足，遗憾和悔恨。有的人还大操大办丧事，以此来显示对父母的孝心，这种做法违背了伊斯兰教的精神，是不可取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厚养父母是每个穆斯林的义务</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厚养父母首先要尊重父母。孝敬父母是伊斯兰教的主命善行，真主在《古兰经》中把孝敬父母与敬拜真主相提并论，足以说明伊斯兰教是多么重视孝敬双亲。只有虔诚拜主，真心孝亲，才能获得两世的吉庆。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朋，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宽待奴仆。”(4：36)又说：“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如果他俩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东西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在今世，你应当依礼义而奉事他俩，你应当遵守归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们的归宿，我要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31：1 4—1 5)据艾布·阿布都拉合曼·阿布都拉·本·卖斯欧德传述：他说：“我问先知：‘什么善功真主最喜欢?’先知说：‘按时礼拜。’我又问：‘其次呢?’先知说：‘孝敬父母。’我又问：‘再其次呢?’先知说：‘为主道奋斗。’”(布哈里、穆斯林辑录)伊斯兰教要求每个穆斯林要善待双亲，赡养父母，这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据阿布都拉．本·阿穆尔·本。阿斯传述：他说：一个人来向穆圣请求出征，穆圣问他：“你父母在世吗?”他说：“在世。”穆圣说：“那你就回家，照顾父母吧!”(布哈里辑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厚养双亲不仅仅是向父母提供足够的生活资料，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与父母同住，尽量使父母感受到子女们的亲情和关心。这就要求子女对双亲要温顺谦卑，说话要谦言细语，柔顺温和，不可粗暴无礼，说话高声大气，刺激父母，更不能对他俩说轻蔑的话和呵斥他俩。“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们中的一人或者两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么你不要对他俩说：‘呸!’不要呵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为怜悯而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象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你们的主是最知道你们的心情的。如果你们是善良的，那么，他对于常常悔过者确是至赦的。”(17：23—25)据阿布都拉·本·欧麦尔传述：穆圣说：“取父母的欢欣，必蒙主喜；惹父母的恼恨，必遭主怒。”(铁力米兹辑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伊斯兰教要求做子女的要用和颜悦色和敬爱的态度对待父母，并随时关心和爱护父母。只有我们做到孝敬父母，履行子女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取真主的喜悦。</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二、薄葬是伊斯兰教教法的规定</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我从大地上创造你们，我使你们复返于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复活。”(20：55)伊斯兰教认为，生和死都是真主的前定，死亡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我们穆斯林把死亡看作是复命归真，只要我们在今生诚信真主，力行善功，那么在后世就可以得到真主的报偿，永享天堂的幸福。薄葬正是体现了伊斯兰教提倡追求两世吉庆的精神。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在复活日，你们才得享受你们的完全的报酬……。”(3：185)</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伊斯兰教法关于丧葬的规定，是本着土葬、速葬、薄葬的原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第一，土葬。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传统对死者的安葬方式千差万别。而穆斯林根据伊斯兰教规，自古以来，始终坚持土葬（特殊情况下的水葬除外），而且这种土葬方式也与众不同，不用棺材，把尸体直接放入土中，坟底也不铺什么木板、石板、水泥等非土物质，实行彻底的土葬，以体现真主用泥土创造人的原理，使之出于泥土，归于泥土，与泥土化为一体。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第二，速葬。世界上的许多民族在人死后，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怀念，往往停尸的时间比较长，少则3天，多则十几天，有的甚至更长，而穆斯林则根据伊斯兰教规，实行速葬，一般早晨去世的下午就入葬，下午亡故的第二天就下葬，如果亲属不在场，也顶多等三天，三天之内必须埋葬，以此表达对死者的尊重。这种丧事速办，不搞马拉松式的悼唁活动的作法，一方面节省了人力、物力、精力和时间，减轻了死者家属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尸体因长期停放而腐朽变质发出恶臭和排泄秽物等情况的发生，充分维护了死者的尊严与体面，也防止了对环境的污染，显得既经济又卫生。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三，薄葬。如何安葬死者，这在各个民族各种文化传统中，是大不一样的。有些民族实行厚葬。送葬的时候，请来一些吹唢呐的人，吹吹打打，热热闹闹，丧葬礼仪多得非行家不能尽数。而且根据各人的财力还要在墓坑中尽可能多放一些金银珠宝等陪葬品，所以历史上往往有盗墓者。许多传统葬礼成了炫耀宗族或家庭力量以及家属和宗族间相互攀比争斗的机会，铺张浪费便成为题中应有之义。殡仪与其说是为亡人，不如说是做给活人看的。有些地区还掀起了大造坟墓之风。</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与此相比，伊斯兰的丧葬文化则大异其趣，穆斯林根据伊斯兰教义，实行厚养薄葬。伊斯兰认为，人死后上天堂还是下火狱，享福还是受罪，完全取决干死者生前信仰的虔诚程度和所做所为。信仰虔诚并且行善干好者必定上天堂，没有信仰和作恶多端者必定下地狱。因此，要求人们生前多做造福人群的好事，要求子女，父母在世的时候，好好赡养，多尽孝心；父母归主以后，如果父母生前有积蓄或者儿女再尽孝心，那么把父母的积蓄或自己的一部分钱财直接用于周济穷人或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中，如建设清真寺、办学校、建医院，等等，这是更好的。据艾布·胡莱赖传述：真主的使者说：“当一个人归真时，他的所有善功随即停止，只有三件事除外：使人不断受益的施舍、使人不断获益的知识和求主宽恕父母的子女。”(穆斯林辑录) 另据传：曾经有一赛里麦族的人来问穆圣，父母归真后如何行孝?穆圣说：“为二老祈祷，为二老求饶，执行二老的遗嘱，赈济二老的近亲，礼待二老的朋友。”(艾布·达乌德、白哈克辑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在穆斯林社会，无论死者生前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入葬时都毫不例外的用三块白布裹身（妇女五块），埋在同样大小，同样深浅的墓地里，墓内不放任何多余的东西，哪怕死者生前穿过的衣服，用过的东西也不放，更谈不上放什么陪葬品。即便死者是国王或总统也是如此。这又一次显示了真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身无分文者不必因贫穷而自卑，自认下贱，而应该相信通过自己虔诚的信念与良好的行为获得真主的喜爱与恩赐；腰缠万贯者也不能因富裕而自大，因为金山银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离开人世的时候，跟穷人一样，同样是三块白布，多余的一针一线都带不走，带走了也无用，有用的是生前的信念与所做所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各位朵斯提：我们要谨遵真主的命令和穆圣的教诲，根据伊斯兰教提倡的厚养薄葬的精神，父母在世时，厚养父母，尽力孝敬，让父母满意和高兴。厚养父母不仅是每个做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一种善行，能得到真主的回赐。父母归真后，根据教法规定从速从简予以安葬，并为父母祈祷，求主的饶恕，照顾父母的亲友。这样，我们才能无愧于父母的养育之恩，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才能获得真主的喜悦和慈悯。</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9717222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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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Jun 2008 07:17:2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0T16:11:1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不速之客]]></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8131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天一个戴着凸头近视镜的中年男子来北屋见我，他说他是蹬三轮的，想了解一下伊斯兰教，我让他坐下后，开始给其讲解伊斯兰的信仰概况，没等我讲完，他就打断我的话说：“对不起，我打断一下，我以前只对基督教有些了解，听您讲的内容，与基督教圣经中的内容都差不多，比如有些人名，伊布拉欣与亚伯拉罕，穆萨与磨西，苏莱曼与索罗门，他们应该是一个人吧？”我说：“是的。你对基督教都了解些什么？”他正了正身子，说：“这样吧，我给你讲一讲《圣经》中的《出埃及记》，”于是他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了磨西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的经过，只见他口齿伶俐，谈吐不俗，并不时地对某一细节做哲理性的评论，直觉告诉我，此人来历不凡。讲述完毕后，他说：阿訇，我认为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两大宗教应该经常交流才是，您说呢？”我说：“是啊！但我不想和一个不敢透露其真实身份的人交流。”对方笑了笑，又严肃地说：“是的，我不是蹬三轮的，我是咱们辖区基督教活动处的宣教员。今天闲着没事，想来找您交流一下。”我说道：“请你告诉我，你对这两大宗教的看法是什么？以及两者的不同之处在哪儿？”他扶了扶眼镜说：“我认为这两大宗教如同两个亲兄弟一样，大同小异，而且我认为伊斯兰教很伟大，穆斯林很勇敢，至于不同之处吗，我认为以后咱们应当经堂在一块探讨。”我打断他的话说：“你不想听一听我对这两大宗教的看法？”“当然。”我说：“伊斯兰教是开天古教，自从人祖亚当一直到耶稣，历代的先知圣人宣扬的主旨思想都是今天伊斯兰教的信仰原则——认主独一，然而历史上人类步入歧途的方式如出一辙，那就是在先知归真后，由于撒旦的诱惑，无知的人们开始对先知圣贤过分崇敬，而导致对圣贤凡人身份的否定并导致崇拜，最终以物配主，丧失了天启信仰的灵魂，因此，我们认为伊斯兰教的出现正是为了纠正包括基督教在内的所有天启宗教在历史过程中所犯下的原则性错误。”随后，我引证古兰圣训，一针见血地对基督教的某些信条尤其是“三位一体说”做了彻底的批驳。一席话讲完，他又笑了笑说：“您说的这些，我想咱们可以以后再交流，今天我来，就想送您一本圣经，希望您能接受。”我说：“不用了，我这儿已经有两本圣经了。”他先是一愣，说：“您能不能拿出来让我看看。”我拿出来交于他，他翻了翻说：“这两本经不能看，有些内容是假的。我这本经才是真经。”我嘲讽地说：“不会吧，这是在新华书店买的，是你们基督教协会发行的呀，怎么会有假？你怎能证明你那本就是真的？”我把两本圣经放在桌子上，接着说：“经典是一个宗教的核心，一个真正的宗教只能有一部统一的经典，若经典中有了假，那么其宗教的可信度又有多少呢？我们的《古兰经》全世界是统一的，一个符号都不变，你是聪明人，你可要三思啊！”他把那本“真经”又收了起来，对我说：“这样吧，今天咱们交个朋友怎么样？”我看出了他的心思，他不想一无所获。我说：“交朋友可以，但在我们穆斯林看来，朋友分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朋友，一种是酒肉朋友。我们不喝酒，这酒肉朋友肯定做不成了。”对方接过话茬说：“当然，交真正的朋友。”我说：“真正的朋友，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有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信仰才能产生真正的友谊，也就是说你必须加入伊斯兰教，当然现在让你入教是不现实的，这样吧，我送你一些宣教材料，你回去好好研究一下，我等待你的福音。”他迟疑了一下，接过宣教材料，说了声“再见”扭头走了，在他转身的那一刻，我发现他的脖子根都是红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人走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我并没有为今天机智风趣的回答而感到高兴，反而对来者由衷地感到欣佩，尽管他的目的过于幼稚且没有得程，甚至他想创造奇迹。但他毕竟走进了伊斯兰教的清真寺。而同是宣教者的我们呢，别说走进基督教堂，许多穆斯林家庭还未去过。此外，在和来者交谈中，对方一直是心平气和，彬彬有礼且一直在和我套近乎，而我则一直是高度警惕，且说话生硬，努力和对方保持距离，为什么我要持这种态度？为什么总是我被动？不，是我们在被动，整个教门都在被动，为什么就不能争取主动呢？回想一千多年前，穆圣用伊斯兰的真言感化了多少多神教徒、基督徒、犹太人，他们都曾经以上帝选民而自居，而最终都被伊斯兰的魅力所折服，可今天清真寺里却走来了基督教的宣教者，我深感惭愧。惭愧之余净下心来想一想，今天我之所以被动，是我们对基督教一无所知。只知已不知彼。伊玛目安萨里说过：“我坚信，要识别一种知识的荒谬，必须掌握那一种知识的峰巅，乃至可与那一知识中的权威媲美，并且超越他的水平，认识到他所没有认识到的深度和广度。只有这样，主张那种知识荒谬的立论才能成立。”看来我得了解一下基督教，想罢我顺手拿过那两本圣经，刚要翻看又放下了，心说：“不行，这两本是假的，我得想法找两本真的看看，去哪儿找啊！”我挠了挠头无奈地说。</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8131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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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8:0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8:0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请不要丑化阿訇]]></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73081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做为替主扬法，替圣传道的阿訇一直在穆斯林心目当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尽管阿訇队伍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和急需提高的地方。但广大穆斯林群众仍对阿訇报以厚望。仍以“会犯错不完美的仆人”的身份来宽容地对待阿訇们。但最近在网络上却看一些恶意丑化阿訇的现象，让我们感到非常遗憾甚至震惊。</P>
<P style="TEXT-INDENT: 2em">前天我从一光盘上看到在堪称中国教门最好的地方的一位女教胞面对数百人的聚会上演讲，她讲述道：有一位老阿訇，数十年如一日，每天从坑头到坟头，从来不宣教，结果他死后，他的儿孙竟然要按天主教的仪式将其掩埋，原来，他的儿孙们都信奉了天主教，然而做为父亲的老阿訇竟然不知道。最后老阿訇被火葬了。（大意是这样）</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不知道这位女教胞演讲中的老阿訇是真实的存在还是虚构的。真有儿孙信天主教，死后被火葬的阿訇吗？如果阿訇的儿孙们都信奉了天主教，那么其坊民中恐怕早就没有穆斯林了。那么这位老阿訇每天从坑头到坟头是去干什么呢？我不知这位女教胞的用意何在？</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有一位国内知名的学者，在某伊斯兰房间讲述这样一个片段：有一位阿訇讲施舍的好处，一天一对年轻人洞房花烛夜，刚准备入寝，门外来了一个要饭的，新婚夫妇很慷慨，好吃好喝招待要饭的，吃罢，要饭的又提出要睡在他们家里，新郎说：行。要饭的又说，我要睡在你们的新床上。新郎说：行，你睡我们的新床，我们俩睡其它屋。然而要饭的又说：我要和你的新娘一齐睡。新郎说：行。于是让自己的老婆和要饭的睡了。第二天新郎一掀被子发现要饭的变了个金人。听到这一讲述，我的第一感觉是气愤，因为这个典故再熟悉不过了，它来自一本叫《天方奇事录》的册子，是以一种单纯报喜性的形式劝人的题材，过去老阿訇面对思想单纯的人们经常讲，但是它的情节被这位学者篡改了，“新婚夫妇让要饭的睡在新床上，两人去其它屋休息”被改为“新郎让要饭的和自己的老婆一齐睡”我不知道这位学者的用意何在？</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另外，我在某网站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位老阿訇邀请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来家坐客，这位老阿訇为了显示自己的“尔林”（学识），在称呼两个儿子时故意改叫“经名”，这时正巧大儿子端菜进来，他介绍说：“这是我的大儿子‘白俩’”。阿訇一听，心想怎么给孩子起白俩（灾祸）这么个名字，顺口说道：“这不是‘属迷’（倒霉）吗？”老阿訇纠正说：“他不是，‘属迷’还在后头呢，老二进来！”（原文摘引）</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个笑话大家也不陌生，但笑话的主人公却从一教门上的瞎汉被篡改成了一位老阿訇。我不知这位作者的用意何在？</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穆圣说：“教门就是尽忠。”连说三遍。忠言如同是面镜子，能够看到自己的不足并改正之。做为尽忠者的阿訇理所当然应该接受穆斯林群众的忠言，不断地改正自己，完善自己。但前提是事实求是。比如下边这段文字：</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位退休教师萌发了回归意识，换洗了衣服，添置了礼拜帽和手巾，决定从此进寺礼拜。聚礼日跪在大殿上俨然一位老乡老。当天阿訇的“卧尔兹”大意是这样讲的：少礼一番拜要进火狱80个期限，每个期限为80年，总共是6400年，而后世的一日又是今世的一万年……。老教师退休前是教数学的，听完后傻了，自己今年70岁，一番拜都没礼过，如果这样算起来，自己简直就没有出火狱的期限了，绝望之余说了一句：“烧去吧！”站起来走了。（原文摘引）</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尽管这一情节夸张了点，但我认为这是事实求是地尽忠，通过这一尽忠能使阿訇意识到讲卧尔兹要对症下药，因材施教。从而避免负面现象的继续出现。</P>
<P style="TEXT-INDENT: 2em">做为阿訇，值得大家尊重的并非是其本身，而是其做为主圣代言人的身份，把阿訇丑化了，从阿訇口中说出的主圣真言自然被丑化。</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说：“归信的人们啊！你们当远离许多猜疑，的确，有些猜疑是有罪的。”（49:12）</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说：“归信的人们啊！如果一个恶人报告你们一个消息，你们应当弄清楚，以免你们无知地伤害他人。”（49:6）</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73081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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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7:3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7: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伊玛姆艾卜哈尼法同无神论者的辩论]]></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61053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会议地点在巴格达一当时伊斯兰思想和文化放射光芒的城市。召开那次大会的原因是一个外国代表团到达巴格达，要和穆斯林学者们探讨有关真主的问题。巴格达推选了当时最著名的大学者、艾卜哈尼法的老师谢海哈马德。当时，到会的人们正等待谢海哈马德出席，不料艾卜哈尼法出现在人们面前。他先向大家致安，接着说：“象这种会议，哈马德老人家不值得亲自出席，他选派了他最小的一名学生名叫努尔曼·伊本·萨比特(艾卜·哈尼法的名字一译者)代表他前来回答你们的问题。艾卜·哈尼法和代表团一起刚一就坐，问题象连珠炮似的向他射来：<BR>&nbsp;&nbsp;&nbsp; 第一个问题：“你的真主是哪年诞生的?”<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真主不是被生的，否则应该有父母；真主也不生产，否则他有儿女。《古兰经》在“忠诚”章中讲得很清楚：“他没有生育，也没有被生。”<BR>&nbsp;&nbsp;&nbsp; 第二个问题：“你的真主是何时开始存在的””<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真主是无始的，他史前就存在，他是超乎历史和时间概念的。”<BR>&nbsp;&nbsp;&nbsp; 第三个问题：“关于真主的无始，请体举个现实存在的例子?”<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他们：“四之前是什么数?<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是三”。<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三之前是什么数?”<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是二。”<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二之前是什么数?”<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是一。”<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一之前是什么数?”<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是“o”——没有数。”<BR>&nbsp;&nbsp;&nbsp; 于是艾卜·哈尼法对他们说：“既然数字“一”前再没有数，那么真正的“一”之前你们还要求什么?<BR>&nbsp;&nbsp;&nbsp; 第四个问题：“你的真主朝着那个方向?”<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他们：“如果你们在一个黑暗的地方点燃一盏灯，它的光亮朝向哪一方?<BR>&nbsp;&nbsp;&nbsp; 他们答：“各个方向都有。”<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说：“既然人造的灯光如此，那么，你们对天地、宇宙之光能理解多少?”<BR>&nbsp;&nbsp; 第五个问题：“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真主的本体，他是象铁一样，是坚硬的?还是象水一样的液体?还是象烟和蒸气一样的气体?”<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道：“你们曾在临近死亡的病人跟前坐过吗?”<BR>&nbsp;&nbsp;&nbsp; 他们答：“坐过。”<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病人咽气后，他跟你们讲过话吗?”<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这怎么可能?：”<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死前他能说，死后他不能说话，也不能动了，这是为什么?”<BR>&nbsp;&nbsp;&nbsp; 他们回答：“因为灵魂离开了肉体。”<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他有灵魂，离开了他的肉体吗?”<BR>&nbsp;&nbsp;&nbsp; 他们答：“是的。”<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说：“那么，你们给我描述一下灵魂，它是象铁一样坚硬的?还是象水一样的液体?还是象烟、蒸气一样的气体?”<BR>&nbsp;&nbsp;&nbsp; 他们答道：“我们对灵魂一无所知。”<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道：“你们对被造物——灵魂，都无法描述它的本体。那么、你们怎能要我给你们描述造物主一安拉的本体呢?”<BR>&nbsp;&nbsp;&nbsp; 第六个问题：“你的真主在什么地方?”<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如果你们拿来一杯鲜牛奶，看看里面有，无奶油?”<BR>&nbsp;&nbsp;&nbsp; 他们答：“肯定有。”<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道：“奶油在鲜牛奶里的什么地方?”<BR>&nbsp;&nbsp;&nbsp; 他们答：“奶油在鲜牛奶里无固定位置，它在牛奶的各个成份里都有<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问道：“既然被造物奶油在牛奶里没有固定位置，你们怎能要求我，为造物主指定一个位置呢?”<BR>&nbsp;&nbsp;&nbsp; 第七个问题：“既然在创造宇宙之前，—切都被的定了，那么真主是又如何创造的?”<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一切都由真主先前定，然后由他再表现出来。真主对万物只说：“你有吧，它马上就显出来。如他意欲，提升一些民族；也降低一些民族。”<BR>&nbsp;&nbsp;&nbsp; 第八个问题：“《古兰经》说：‘进天堂的人在里面是永久的既然进天堂有始，那么，为什么没有终?”<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数字有始而没有终。”<BR>&nbsp;&nbsp;&nbsp; 第九个问题：“我们在天堂里又吃又喝，但怎么既不小便又不大便?”<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我和你们以及所有被造的生物，都在母亲的肚腹里生活九个月，从母亲的血液里吸取营养，但既不小便又不大便。”<BR>&nbsp;&nbsp;&nbsp; 第十个问题：“天堂里的福利为什么用之不竭，反而增多呢?”<BR>&nbsp;&nbsp;&nbsp; 艾卜·哈尼法答道：“知识愈用愈多，不会减少。”</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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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6: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6:1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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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三个俗人同一位学者的辩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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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一位学者隐居家中修善，从不出门与俗人闲混。三个俗人听到这个消息后讥笑这位学者。其中一人建议：咱们去和他辩论辩论。他们商定向学者提几个难题。于是他们三人到学者家说：“我们来向你提几个问题。”学者说：“请问吧！”第一个人问道：“你们说真主实有，因此我要求亲眼看看你们的真主。”学者说：“好吧”第二个人向前问道：“你们说，在世界末日，真主用火惩罚罪人，精灵原是用火造的，用火惩罚火是没有效果的。”第三个人间道：“你们说，一切都是由真主前定的，那么，人不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认为人的行为是由他自己创造的。”学者面对这三个人的问题，只好抓起一把土打在他们三个人的脸上说：“这就是我对你们所提问题的答复。”三个人一致认为必须把这位学者押送到法庭。到了法庭，法官先问学者：“这三人告你，你用土打了他们的脸，是真的吗?”<BR>&nbsp;&nbsp;&nbsp; 学者答道：“是真的。“你为什么用土打他们呢?”法官又问。<BR>&nbsp;&nbsp;&nbsp; 学者说：“第一个人提出他要看看真主。请你问这个人，他能否给我们看看他挨了土打后的疼痛；然后我再答应他的要求。”法官问原告：“你能否给我们看看你的疼痛?”原告答道：“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学者对法官说：“请你告诉这个愚昧无知的人，所有存在物并不是都能看得见的。”<BR>&nbsp;&nbsp;&nbsp; 学者说：“第二个人问我，在世界末日怎么用火惩罚精灵，他认为同类的事物不能相互造成疼痛。请你告诉这个人，人是由土创造的，我用土打了他，他怎么感到了疼痛?”<BR>&nbsp;&nbsp;&nbsp; 学者说：“第三个人问我有关“前定”。他认为“前定”意味着人的行为是被强制的。他不承认人还有选择自己行为的另一面。如果我没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那么，我的行为也是被强制的，我用土打他，此行为我没有责任，他们为什么把我押送到法庭?”法官听后对这三个人说：“你们不要随意想了解真主，真主比他的创造物的智力所能达到的伟大得多。只有真主所选派的先知才能认识真主。</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54047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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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5: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5:4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换个角度看待人生]]></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5722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话说，有位老妈妈生养两个女儿,大女儿嫁给了一个卖伞的生意人,二女儿在染坊工作.这使这位母亲天天忧愁.天晴了,她担心大女儿的伞卖不出去；天阴了，她又忧伤二女儿染坊里的衣服晾不干。她这样晴天也忧愁阴天也忧愁，不多久就白了头。一天，一位远方亲友来看她，惊讶她的衰老，问其原由，不觉好笑，那亲友说：“阴天你大女儿的伞好卖，你高兴才是，晴天你二女儿染坊生意好也该高兴才是。这样你每天都有快乐的事，天天是好日，你干嘛不捡高兴专拾忧愁呢？”老妈妈换个角度想：“言之有理！”从此，她笑口常开，幸福每一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人的一生，总免不了磕磕碰碰，遇到不快而生气，或遇到天灾人祸而痛不欲生等等。每当这个时候，我们是怎样去处理的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记得有位哲人曾说：〖我们的痛苦不是问题的本身带来的，而是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而产生的。〗这话很有哲理，它引导我们要会解脱。说到这里，我想到另一个故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话说，夏天的傍晚，有一美丽的少妇投河自尽，被正在河中划船的白胡子艄公救起。艄公问：“你年轻轻，为何寻短见？”“我结婚才两年,丈夫就遗弃了我，接着孩子又病死了。您说我活着还有什么乐趣？”艄公听了沉吟有顷。说：“两年前，你是怎样过日子的？”少妇说：“那时我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呀……”“那时你有丈夫和孩子吗？”“没有”“那么你不过是被命运之船送回到两年前去。现在你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了。请上岸去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话音刚落，少妇恍如作了一个梦，她揉了揉眼睛，想了想，便离岸走了。从此，她没有再寻短见。少妇回心转意。是因为她从另一个角度看自己，从而看到一种生的曙光。感受到自由自在的力度。在很多时候，我们所有的苦难与烦恼都是自己依靠过去生活中所得到「经验」做出的错误判断，这时，我们不妨跳出来，换个角度看自己，你就不会为战场失败、商场失手、情场失意而颓唐；也不会为名利加身、赞誉四起而得意忘形。换个角度看待自己，是一种突破、一种解脱、一种超越、一种高层次的淡泊宁静，从而获得自由自在的乐趣。转一个角度看世界，世界无限宽大；换一种立场待人事，人事无不轻安。愿你天天是好日！</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5722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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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5: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5:0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偶然与自然]]></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43189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古兰经》说：“是他们从无到有被创造出来呢?还是他们自己就是创造者呢?”(52：35)<BR>&nbsp;&nbsp;&nbsp; 认识肤浅的无神论者是一些一知半解的学生。他们说，自然造就了人类；自然给人类以理智。他们说，这是他们在还小的时候，学校里有些老师对他们这么讲的。是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这些老师在伦敦和巴黎学习过西方文明，回国后，他们把自己说成是“开明的人”。“开明的人”这个名称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进步分子”。每个时代出现一些新名词、新概念。其发明者常用来吸引群众。美国人曾经用珠子和花布引诱美国的印第安人，以换取他们的财富、土地及其所有的东西。<BR>&nbsp;&nbsp;&nbsp; “自然”一词在阿拉伯语里是“被动式态”，意为“被印上的”或“被赋予的”。但谁印了它呢?谁赋予了它呢?无神论者说，自然即偶然——可能性的规律。我们问：你们能举例说明一下吗?他们说：可以。比如两个人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走着，走着，看见一座高大的宫殿。殿内墙壁是雕刻彩画，地上铺有厚花地毯，顶吊彩灯，墙有挂钟。<BR>&nbsp;&nbsp;&nbsp; 甲说：肯定有人建造了这座宫殿，还有陈设呢?<BR>&nbsp;&nbsp;&nbsp; 乙说：你真反动、落后，这一切都是自然有的。<BR>&nbsp;&nbsp;&nbsp; 甲说：怎么可能是自然形成的呢?<BR>&nbsp;&nbsp;&nbsp; 乙说：这个地方原来有石头，后来，来了洪流，风以及空气的作用，把这些石头堆积在一起，经过几个世纪后，这些堆积起来的石头偶然变成了墙。<BR>&nbsp;&nbsp;&nbsp; 甲说：还有地毯呢!<BR>&nbsp;&nbsp;&nbsp; 乙说：羊毛飞来，然后组合在一起，接着又有颜色的矿物质来了，给羊毛染上了色，于是变成了地毯。<BR>&nbsp;&nbsp;&nbsp; 甲说：那么，彩灯呢?<BR>&nbsp;&nbsp;&nbsp; 乙说：铁因空气的作用被侵蚀，变成碎块，然后变成零件，这些零件又组合在一起，经过几个世纪就变成了这种钟表图形。<BR>&nbsp;&nbsp;&nbsp; 偶然性的另一举例：倘若一个人来告诉我，一个印刷厂里有一箱铅字，足够排印一本书。后来发生一次强烈的地震，那些铅字从箱子里震动出来，排列成形，然后偶然地装订成一本有章节，有不同题目的书。这仿佛有人所说：一个盲人，有人给他在木板上插了一根针，又给他一干根针，告诉他，你把这些针一根一根扔下去，让第一根针穿入插在木板上的那根针；让第三根针穿入第二根针……，就这样让所有的针都偶然地穿起来。我们知道这个盲人什么也看不见。难道一个有理智的人能相信上述这两个偶然性吗?真主啊2这绝不是理智能接受的。因为它违背最简单的逻辑原理。那么，理智怎么能够相信整个宇宙及其里边的每个原子的创造与组织，是偶然地，自动地固有的呢?真主啊2相信这种臆说的人，不能他们算作是有理智的人的界层。象这种偶然性论点，只有无神论者无可奈何地提出来。<BR>&nbsp;&nbsp;&nbsp; 伊本·盖义姆·昭兹叶用“自然”这个词本身来论证真主的存在。他说：“真奇怪：那些患昼盲症的人，把万物的创造归于自然，而不是真主。这等于说，死物创造活物。<BR>&nbsp;&nbsp;&nbsp; 怎么可能无生命的东西可以创造有生命的事物呢?”他接着说：“真可怜!我觉得你仿佛在说，万物是自然的行为。而大自然内有许多奇迹和奥秘。如你想得到真主的引导，你应先问问你自己：告诉我!这个大自然是自己存在的吗?它有知识，有能力创造这些奇迹吗?或者不是自己有的，而是天赋的存在物的属性和特性。如果你的自身告诉你：自然是自己有的，它有知识，有能力、有意志、有智慧。那么，你就说：这正是创造主，你们为什么把他叫作“自然”呢?如果你的自身告诉你，自然是依附于比它能力更大的事物上的属性，它自身没有知识，没有意志、没有能力、没有感觉。那么，你就问，这些奇特的行为，精确的设计怎么能出自于没有理智，没有能力、没有智慧、没有感觉的自然呢?只有神经失常的人才相信这种结论：你再想想“自然”这个词在阿拉伯语里是“被动式态”，意为“被印上的”或“被赋予的”不言而喻，“被印上的”东西，没有“印者”，这是荒谬绝论的。</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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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4:3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4:3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富翁之死]]></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34584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nbsp;&nbsp;&nbsp; 有个富翁在急流中翻了船，爬到溪间的石头上大喊救命。 <BR>&nbsp;&nbsp;&nbsp; 一个年轻人奋不顾身地荡舟去救，但是由于山洪下泻而渐涨的湍流，使他的船行进非常缓慢。 <BR>&nbsp;&nbsp;&nbsp; “快呀!”富翁高喊，“如果你救了我，我给你一千块!” <BR>&nbsp;&nbsp;&nbsp;&nbsp; 船仍然移动缓慢。 <BR>&nbsp;&nbsp;&nbsp; “用力划啊!如果你划到，我给两千块!”<BR>&nbsp;&nbsp;&nbsp; 青年奋力地划着，但是既要向前，又要抗拒水流的阻力，船速仍然难以加快! “水在涨，你用力呀!”富翁嘶声喊着，“我给你五千块!”说时洪流已经快淹到他站立的地方。 <BR>&nbsp;&nbsp;&nbsp; 青年的船缓缓靠近，但仍然嫌慢。 <BR>&nbsp;&nbsp;&nbsp; “我给你一万快，拼命用力呀!”富翁的脚已经淹在水中了。 <BR>&nbsp;&nbsp;&nbsp; 但是船速反倒愈慢了。 <BR>&nbsp;&nbsp;&nbsp; “我给你五万……”富翁的话还没说完，已经被一个大浪打下岩石，转眼卷入洪流，失去了踪影。 青年颓丧地回到岸上，蒙头痛哭：“我当初只想到救他一命，但是他却说要送我钱，而且一次又一次地增加。我心想，只要划慢一点点，就可能多几万块的收入，哪里知道，就因为慢了这么一下，使他被水冲走，是我害了他啊!”青年捶着头，“但是，当我心里只有义，而没有想到利的时候，他为什么要说给我钱呢?”</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34584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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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3:4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3:4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灾难中的幸运]]></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31458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在社会生活当中，平日里不顺心的事实在太多了。甚至常常会有苦难相随，还会遭遇种种不幸。不由得人们哀叹不绝：世间万苦人最苦。有些人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行，时常叫苦连天。一旦有些挫折，便是悲愁哀苦，一蹶不振。诚然，谁都不愿意遭受苦难。但是，一个人的苦难、祸患，有时并不一定就是坏事；不幸也许会成为幸事。&nbsp;&nbsp;&nbsp; 从前有个国王喜欢打猎。一次狩猎他射中了一头花豹，见花豹倒在地上毫无动静，就下马察看。不料，花豹未死，猛然扑向国王，这时幸亏随从杀死了花豹，救下了国王。但国王的手指被豹咬掉了一截。国王因此很不痛快。宰相劝慰国王：“大王应该庆幸，少了一小块肉总比丢了命强吧！想开些，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国王听了很不高兴，训斥宰相，并把他关进了监牢。过了一个多月，国王要微服巡访。本来以往是要宰相作陪的，可此时宰相还在牢狱，国王也不愿释放宰相，便独自出游了。途中却不料遭到了一伙部落人的劫持。因为这天是满月，按照这个部落的习俗，每逢月圆之日就会下山寻找人物用来祭祀月神。国王被押解上山，就要成为牺牲品了，部落人扒光了他的衣服，露出了赤裸的“龙体”。大祭司忽然发现国王的手指断了一截，愤然地咒骂起来，下令把这个废物赶走，另外再找一个。原来，他们要祭祀的是满月女神，是“完美”的象征，所以，祭祀的牺牲品绝对不能有残缺。被释的国王大喜若狂，飞奔回宫，立刻释放了宰相。国王对宰相说，真如你所言，要不是被花豹咬了一口，今天就没命了。宰相慢条斯理地回言，也多亏大王将我下狱，我才保住了命。否则，陪您出巡的人就会是我，丢命作祭品的也就是我了！</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59431458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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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21:43: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21:43:1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信士应当信托真主]]></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011291687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信托”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把自己无能为力的事委托给别人来办，受托之人要选择最有能力的，自己最信赖的，他的神通越是广大，我们就觉得成功把握更大，心里也更踏实。可是，真主对信士们却别有一番教导，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到： “你们只托靠真主，如果你们是信士的话”（5：23）。</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准杜卜之子赛弥勒的传述：穆圣说：“向人乞讨，是劳累，其脸因此而劳累。谁意欲满脸劳累，就让他去做吧！谁意欲不劳累，就让他放弃向人乞讨。”（《艾布达伍德圣训集》、《铁尔密圣训集》、《奈萨伊圣训集》）</P>
<P style="TEXT-INDENT: 2em">的确，托人办事在我们的生活中太普遍了，可是真主为什么坚决不赞成我们除真主以外而托靠别人呢？让我们来作一下分析吧，首先我们托靠谁，就说明我们信赖谁，而我们当然愿意把事务托给自己最信赖的人，其次我们托靠谁，肯定就认为谁有这个能力，来完成我们所托靠的事，我们自然也会把事务交给自己认为最有本事的人。所以，看看我们身边，人们都有不同的托靠，比如中国一句俗话“养儿防老”，意思是说养育儿女是为了年迈以后靠儿女来赡养，照顾自己，就如同耕耘是为了收获一样，可是谁能保证儿女将来就一定有这份孝心，有这份良知，就算有心，若是无力也是枉然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另一部分人，却不同意这句话，他们并不相信自己将来能指望上儿女什么，他们主张托靠自己，靠自己为将来安排好一切，积攒金钱，提高社会地位等，他们认为这样为自己的后半生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足够供养自己，照顾自己。</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实这两种人的行为都不理智，都是目光短浅的，因为儿女有无孝心，有无能力，谁都不能控制，控制权只在真主，而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钱也很难说，自己积攒下来的财产，在平平安安的生活中或许耗费不多，可遇到三灾两病，多少钱也未必够用，要是赶上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就更惨了，更何况，有很多困难，根本就是不能用钱来解决，而几十年后的事，谁也难预料，只有真主掌握。</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所以，无论办什么事靠别人、靠钱财、靠自己，都是没有保障的，救活了命、治好了病，都认为靠的是医术，是药物。可是，倘若医术和药物如此可靠，那么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的人又怎么解释？我们都是归信真主的人，《古兰经》中说：“你说真主，他是独一的主，是万物所仰赖的”（112：1-2）。所以，我们应该信赖真主，因为是他造化并养育了万物。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尽在真主指掌之中，只有真主才是全能于万事万物的，所以，我们只应托靠真主，因为只有他是拥有最高信义，最强能力的。再讲信用的人也难保会背信弃义，再强大的人，他的力量也总有衰弱的一天，而被许多人视为万能的钱财，再多也有花光的一天，也有派不上用场的时候，而只有真主是永不爽约的，是永生不灭的，是永远强大的。所以是否托靠真主，托靠程度的大小正是衡量信仰是否坚实，是否纯正的一个标尺。</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一方面，穆圣始终是我们的楷模。</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穆圣奉主之命以麦加迁往麦地纳时，从出发的那一晚开始，从自己的住宅周围开始，就遭到了多神教徒的围追堵截，尤其是当多神教徒们来到圣人和艾卜"伯克尔藏身的山洞时，艾卜·伯克尔吓得全身发抖，敌人只要一低头就可以看到穆圣的脚，艾卜·伯克尔害怕被他们发现，但穆圣却很平静，坚定的托靠真主，既然真主命令他迁移，那么总会为他成全此行，果然，穆圣就这样从他们眼皮低下脱身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有一次，穆圣只身在树下休息，一个敌人看到圣人身边没有侍卫，正是下手难得的机会，于是举剑向穆圣步步逼近，但面对他的屠刀，穆圣毫无惧色，平静的出奇，逆徒的心虚了，他逼近圣人，却犹豫不决，他看见圣人如此镇静，疑心穆圣在暗处藏有保镖，于是用剑指着穆圣，却不敢贸然下手，问“穆罕默德，是谁在保护你？”穆圣毫不紧张，毅然的回答到：“真主保护我”，逆徒被这句话震撼了，圣人操起宝剑反指逆徒喝到：“谁来保护你？”这个杀手用颤抖的声音说到：“真主和他的使者保护我”自此这个杀手便归信了伊斯兰，就是凭着这种无比坚定的托靠，圣人在短短的几十年中让伊斯兰的圣火燃遍了阿拉伯又延伸到全世界。穆圣和各位先贤们对真主的托靠贯穿一生，我们应踏着圣贤们的足迹来鞭策自己。</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可是托靠真主，也不是盲目极端的，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严冬的早晨，寒风凛冽，一个光头赤脚也不穿棉衣的人走到了街上，心中想，我托靠了真主，他肯定不会让我受冻，这人认为，只要心中托靠了真主，一切人为的行动都没有必要了，那么后果可想而知，他冻得冷彻骨髓回家后大病一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有的人不劳动，说是托靠真主，真主自会供养他，有的人拒绝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帮助，说既托靠了主，谁也帮不上忙。这几种行为无异于仰面朝天张大嘴，等着馅饼落下来的人说：我已托靠了真主，他绝不会让我挨饿。显然，这些行为并不是对真主真正的托靠，而是将懒惰和推卸责任披上“托靠真主”的外衣，这种人往往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而且常会将错误完全推于真主。而另一种人，只有在自己努力后而毫无结果时，才在百般无奈之下托靠真主，这也不是真心托靠。圣人时期有一个游牧人露宿野外，临睡时，心中托靠真主看护他的骆驼，却未将骆驼缰绳拴好，次日早晨，骆驼早已走失，他将这件事询问穆圣，穆圣说：“你当首先托靠真主，并拴好你的骆驼”。还有一段圣训是这样说的，“心中像飞鸟寻食一样托靠真主的人能入乐园”。意思是说小鸟早晨空腹飞出寻食，晚上饱腹而归，如果你们真实恳切的托靠真主，他便如供养飞鸟一样供给你们。由此不难看出，飞鸟托靠真主，但也不停止于寻觅，因此我们有求于真主时，首先要托靠真主，之后也不能停止行动。所以生病后不能只托靠真主不吃药，也不能只靠吃药而不托靠主。</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的一生必然要经历风雨坎坷，真主必定要用些微的恐惧和贫困、患难、战争和今世的浮华来试验我们，对于今生难以预料的种种考验，应该坚忍，应该借祈祷和忍耐而向真主求得佑助，应该信托真主，以此经受住祸福的考验，获取安拉的喜悦。“你们当服从真主，当服从使者。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么，我的使者只负明白通知的责任。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教信士们只信托真主。信道的人们啊，你们的妻子儿女，有一部分确是你们的敌人，故你们当谨防他们。你们恕饶他们，原谅他们，赦宥他们，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你们的财产和子嗣，只是一种考验，真主那里有重大的报酬。你们当量力地敬畏真主，你们当听从他的教训和命令，你们当施舍，那是有益于你们自己的。”（64：12-16）</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是渺小的，在患难面前，除了真主之外，谁能援助我们呢？除了真主，我们还能向谁求助呢？只有对真主的敬畏才能坚定我们的脚步，只有信托真主才能给我们战胜敌人的勇气和力量，伟大崇高的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人类：“如果真主援助你们，那末，绝没有人能战胜你们。如果他弃绝你们，那末，在他（弃绝你们）之后，谁能援助你们呢？叫信士们只信托真主！”（3：160）“你们本族中的使者确已来教化你们了，他不忍心见你们受痛苦，他渴望你们得正道，他慈爱信士们。如果他们违背正道，你就说：‘真主是能使我满足的，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我只信托他，他是有伟大的宝座的。’”（9：128-129）</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的使者舒阿卜去教化麦德彦人的时候，曾被他的宗族所辱骂，舒阿卜说：“我的宗族啊，你们告诉我吧!我是依据从我的主降示的明证，而他曾将他的佳美的给养赏赐我。我不愿和你们背道而驰，我禁止你们犯罪，我就不犯罪，我只愿尽我所能从事改革，我们成功全凭真主的援助，我只信赖他，我只归依他。”（11 ：88）</P>
<P style="TEXT-INDENT: 2em">敬畏真主的人，在每决定做一件事之前，都遵从主命谨慎考虑，在决定之后，就一心信托真主，他们并不为事情不可预知的结果而忧心忡忡，他们只是全心全意地去做好那一件事，同时托靠和依赖真主的援助。因为真主说过：“谁敬畏真主，他将为谁开辟一条出路，而且从他料想不到的地方供给他。谁信托真主，他将使谁满足。真主确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真主确已使万物各有定数。”(65:2-3)</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1011291687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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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un 2008 11:29:1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3T21:17:0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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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为什么要礼拜]]></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655549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拜功对於穆斯林，确是定时的主命”。（4：103）</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把按时礼拜定为穆斯林男女必须履行的主命义务。古兰和圣训中多处强调礼拜的贵重和抛弃拜功的危害。至此，我们不禁要问：礼拜对穆斯林为何如此重要？</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下面就粗浅地谈点看法：</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一、礼拜是为了遵从真主的命令和效仿穆圣的言行。真主在《古兰经》中多次地命人礼拜，而且把礼拜作为伊斯兰五大支柱中，仅次於念功的第二大功修。对真主命令义不容辞，无一丝毫敢违抗的穆斯林，自然不会置真主的明令於不顾。穆圣本人就是拜功忠实的实践者。他说：“拜功是教门（穆斯林伊斯兰教的昵称）的支柱，谁履行它，谁就履行了教门；谁放弃它，谁就毁坏了教门”。有人问穆圣：“那种功修最贵重”？穆圣回答：“按时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二、礼拜是为了感谢真主。《古兰经》说：“你们的主，创造了你们，和你们以前的人，你们当崇拜他”（2：21）。真主创造了宇宙万物，并赋予各种被造物件特殊的本能，同时，把理性和知识赏赐给人类。於是，人类成为被造物中最富智慧的“万物至灵”，成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古兰经》说：“真主把智慧赏赐他所愿意欲的人，谁获得了智慧，谁确已获得了许多福份。”</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正是籍著真主赐予人类的这种智慧，人类得以从低等动物中解脱出来，治理世界享受万物，真主让宇宙万物为人类服务。我们不妨思考一下，日月虽大是为人类照明和提供温暖；地球虽广是为承载人类和为人类提供生活所需；真主创造棉花，为人类穿衣；真主创造芝麻，为人类用油；真主创造五穀杂粮和牛羊骆驼鸡鸭鹅，为人类食用；真主创造瓜果梨桃、海鲜蔬菜，为人类调剂生活。我们可以想想：世间的一切，哪一样不是为人类服务；大千世界奇妙景致，山间小溪、流淌瀑布、奇花异草、名山大川、锦绣河山、使人类赏心悦目。各种植物树木为人类提供了建筑和装饰材料；各种矿物为人类提供了大量能源：石油、天然气、水、煤，金属和各种各样人类所需的矿藏；动物畜类为人类提供了肉、奶和皮毛；禽类献出羽毛、嫩肉和鲜蛋；海洋提供海鲜；蜜蜂献出蜂蜜；蚕吐出象徵生命的丝……</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些都是为了人类的需要。《古兰经》说，“真主创造天地，并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产各种果实，作为你们的给养。他为你们制服日月，使其经常运行，他为你们制服昼夜。你们对主的需求，他对你们都有所赏赐”（14：32-34〕。又说；“真主为你们而制服海洋，以便船舶奉他的命令而航行，以便你们寻求他的恩惠，以便你们感谢。他为你们而制服天地万物，对於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45：12-13）仅仅因为人类被赐予了智慧，人类便掌握了语言、文化。科学和技术，并发明和製造出各种精巧的仪器和设备。人类能飞上天空，能潜入海底，能征服高山，能驯服万物，让人类论力量和体积都不如的各种庞然大物、凶禽猛兽，成为人类动物园中的欣赏品。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享受著真主赐予的这些无法统计的恩惠，应当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感念主恩。“如果你们要记算真主的恩惠，你们是无法统计的”。（14：34； 16：18）。</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三、礼拜作为真主对仆民的定制，同时也是仆民对真主表露虔诚，接近真主和与主沟通的媒介。穆圣说：“礼拜乃近主之阶梯，归原之途径，渡患海之舟艇”。《古兰经》说：“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要他们崇拜我”。（51：56）</P>
<P style="TEXT-INDENT: 2em">礼拜是渺小的人类向浩瀚宇宙创造者真主的一种最能表示仆民诚敬的五体投地的崇拜。穆圣说：“你拜主犹如见主，倘若你不能见他，他确在看着你”。《古兰经》说：“那些信士确已成功了，他们在拜中是恭顺的”（23：1-2），又说: 他们是谨守拜功的，这等人，才是继承者。他们是继承乐园的，他们将永居其中”（23：9-10）。</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四、礼拜能洗涤人的罪恶，并能阻止人作好犯科，使人在后世获得脱离和成功。真主说：“你当谨守拜功，拜功的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29：45）穆圣曾为众门弟子打了一个比喻，他说；“假设在你们一个人的门前有一条河，他每天到河里洗五次澡，你们告诉我吧，那人的身上还有一点污垢吗”，众人回答：“当然没有了。”穆圣说；“这就是五番拜的示范，真主借五番拜清除一切罪过。”</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五、礼拜是人类自身的需求。人类需要礼拜的善赏，需要通过礼拜获得精神上的升华，物质上的满足和今生后世的幸福吉庆。通过礼拜，我们可以折求真主赐福我们。我们的父母、亲人和所有穆斯林的男女，赦免我们在这个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中所犯的一切差错，使我们在这个能够使人崇高，也能使人卑贱的尘世生活的大染缸中，永远保持穆斯林的本色，永远纯洁，永远高尚！</P>
<P style="TEXT-INDENT: 2em">穆斯林是顺从真主的仆民，礼拜是穆斯林对真主敬畏的基本功课，如果忽视便构成罪过。真主派遣的历代使者都一致要求他们的后代和弟子们不可忽视按时向真主礼拜，但是，他们的许多不肖子孙走入迷误，仁慈、宽恕的真主一再提醒和劝导陷入迷误的人们，悔改并且行善，将受到真主的喜悦。例如至大的真主在《古兰经》中告诫说：“在他们(易卜拉欣和易司拉仪)去世之后，有不肖的后裔继承他们，那些后裔废弃拜功，顺从嗜欲，他们将遇迷误的果报。但悔罪而信道，且行善者除外，他们将进入乐园，不受丝毫亏待。”(19：59-60)</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世界上的科学成果和物质生产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这没有错，遗憾的是，人们追求经济利益和生活享乐没有满足，贪得无厌、以个人为中心，为家庭建设、儿孙前程、房产存款和虚荣，而把一个重要的责任忽略了，结果，适得其反，今世的成果都是空虚，任何人都将弃之而去。《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的财产和子女，不要使你们忽略了记念真主。谁那样做，谁是亏折的”(63：9)。这么严重的警告还不够敲响警钟的吗？忽略了记念真主，没有礼拜功课的业绩，精神财富一贫如洗，后世的前程将是很悲惨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在《提尔密济圣训集》和《伊本&amp;8226;马哲圣训集》中都记载着这样的圣训：“在最后的复活日，每个人将受到真主的审问，第一道题目就是拜功；过了这第一关，然后才有以后的成功；如果此关不过(即生前没有拜功)，其它关都将失利，最后全部落空。”被拷问一切落空的意思是被投入受烈焰煎熬的火狱，那里的情形在《古兰经》中已有明确的警告，“‘你们为什么堕入火狱呢？’他们说‘我们没有礼拜，也没有济贫，我们与妄言的人们一道妄言，我们否认报应日，一直到死亡降临了我们。’说情者的说情，将无益于他们。”(74：42-48)</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关于礼拜的重要性，穆圣曾经对他的弟子们有许多昭示，比如：“任何人保持拜功，那将是他们在复活日的光亮、信士的证据、得救的凭证。如果忽略拜功，那些人在复活日没有光亮，没有信仰的证据，没有得救的凭证；这些人在复活日将与戈伦﹑法老﹑哈曼和乌贝&amp;8226;哈拉夫(古莱氏中与伊斯兰为敌的大商人)同伍”《艾哈迈德圣训集》、《塔巴拉尼圣训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伊斯兰早期的教法学家伊本&amp;8226;卡西姆对这段圣训解释说：“摒弃拜功的穆斯林承担的罪过与这四个人同等，他们各有所代表：私人家产、王位宝座、社会地位和商业利益。戈伦代表贪图财产；法老死守社稷和王位；哈曼只顾独揽政治权力；乌贝&amp;8226;哈拉夫是麦加的一名为富不仁的商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穆斯林弟兄们！如果你过去对礼拜不够重视，时礼时不礼，撇过许多拜功，今天悔过还不晚，但是不要再等待，不要说“等我退休之后”、“等我有了安定的家”或“等我的孩子们长大之后”保证礼拜。如果你的生命达不到那么遥远，你的希望将全部落空，好像拿生命在做赌博，全盘输尽，一生记录多是罪过，在那复活日无以表白对真主的敬畏。</P>
<P style="TEXT-INDENT: 2em">综上所述。我们穆斯林都应该坚持礼拜。不仅我们自己坚持礼，还有我们的家属、亲朋，他们也同样需要礼拜。“你应当命令你的家属礼拜，你对于拜功，也应当坚持”。（20：132）</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然，作为一个信仰者，不能仅仅局限于礼拜、斋戒或祈祷等固定的礼仪之中，更重要的是对真主的顺从，对真主的一切教导谨遵不逾。一个礼拜的穆斯林不是躲在寺里的苦行僧，而是与这个世界息息相关的一个奋斗者。</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comments>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52655549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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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 Jun 2008 06:55:0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2T17:59:3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为什么不礼拜]]></title>	
    <link>http://6699898.blog.163.com/blog/static/146830882008429781416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在那日，各人将被告知自己前前后后做过的事情。不然，各人对自己就是明证，即使他多方托辞。”（《古兰经》75：13－15）“不义者的托辞无裨于他们之日，他们将遭弃绝，他们将受后世的刑罚。”（《古兰经》40：52）“我曾派遣许多使者报喜信，传警告，以免派遣使者之后，世人对真主有任何托辞。真主是万能的，至睿的。”（《古兰经》4：165）“不信道的人们啊！今日，你们不要托辞，你们只受自己行为的报酬。”（《古兰经》66：7）“（你回忆）在那日，每个灵魂都来为自己辩护，而每个灵魂都得享受自己行为的完全的报酬。他们不受亏枉。”（《古兰经》16：111）</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如果你知道礼拜是真主的命令时，你为何不礼拜？难道你不知道伊卜劣斯当初只因为违抗主命，拒绝向人祖阿丹恭贺叩一次头就被定为永远受诅咒者？而你每天却违抗主命，拒绝叩多少次头，你的处境会怎么样？你内心中不想礼拜，却为此而推三故四，找各种借口，目的是为了使不礼拜成为合法化，有意无意在撒谎骗人，自欺欺人，掩耳盗铃。</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你们这些人啊!在今世生活中，你们替他们辩护，复活日，谁替他们辩护呢?谁做他们的监护者呢?谁作恶或自欺，然后向真主求饶，谁将发现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谁犯罪，谁自食其果。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4:109-111)</P>
<P style="TEXT-INDENT: 2em">谁想欺骗真主，那他只是自欺。“他们想欺瞒真主和信士，其实，他们只是自欺，却不觉悟。”(《古兰经》2：9)难道大能的主，创造我们，供养我们，让我们成为大地代理人，让我们人神敬拜他，还不知道我们有无时间拜他吗?不知道我们能否做得到吗？他只责成人们力所能及的事，既然要我们劳动、工作、休息，又要我们分别在几个不同时间里礼拜，肯定是人们力所能及的事。比这繁重的工作，费时间的工作，途程遥远的工作，大家都能胜任，为什么对真主的命令却推诿搪塞？</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人认为连生活都顾不了，还礼什么拜？我们求主护佑，不要有这方面的坏念头，不要为了一点浮利而对万长永久的后世舍不得花一点代价，下一点功夫，自己鼠目寸光，却自认为高瞻远瞩；因小失大，却误认为顾全大局；头脑简单，却认为深谋远虑。可悲!可叹！</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认为设公司，办工厂，开商店，诸事缠身，工作繁忙，而顾不得礼拜，那么，那些没有公司、工厂、商店的人又为什么不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如果你认为搞农业，忙生产，顾耕种，你没有时间来礼拜，那么，那些非农业人口，既不搞生产，又无地可耕的人们，为什么又不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nbsp;如果你认为当工人，要上班，为生活，忙奔波，养家糊口，没有办法来礼拜，那么，那些不曾当工人或者早已退休，离职或下岗而无法上班的人们，为什么迟迟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如果你认为疾病缠身，难以起身，行动不便，没有办法礼拜，那么，那些身强力壮，无疾无病，行动自如的人为何满天飞，到处跑，却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如果你认为你富有天下，腰缠万贯，牛马成群，佣人无数，而没法顾及礼拜，那么，那些贫穷如洗，身无分文，丁吃卯粮，自食其力的人，为什么又不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如果你认为你在单位，身不由己，抬人饭碗，听人使唤，没有办法礼拜，那么，那些不在单位，自由自在，当家作主，甚至还能发号施令的人，为什么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认为白天忙工作，晚上身体疲乏，没有精力礼拜，那么，为什么那些随时守在电视前、游戏室、歌舞厅、网吧、茶馆等场所里，一泡就是大半天，一坐就是一晚上，长达通宵的人，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认为你年纪大，行动不便，礼拜难学，经文难念，那么，很多老年人，为锻炼身体，田梗边，公园内，街巷里挥剑练拳，八卦太极，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那些张长李短，天文地理，国事家事，象声故典，谈得滔滔流水，背得滚瓜烂熟的人，为什么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认为你家境贫寒，只顾寻衣找食没办法来礼拜，那么，那些丰衣足食，大腹便便，无所事事，闲极无聊的人为什么不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人都为自己找借口，人人心中都有数，自己不要自欺欺人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认为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那么，人人都拥有数不尽的主恩，不饮水思源，却忘恩负义，人人得主恩，个个当报答，为什么不见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你为了教门，上访评理，落实政策，到处集资，开放清真寺，建设清真寺，目的是让大家得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学念经，得礼拜，那么，现在政策落实，经济繁荣，寺门敞开，民族平等，宗教信仰得到法律的保障，为什么不来礼拜？</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古兰经》里，我确已为众人阐述了各种比喻，人是争辩最多的。”(《古兰经》18：54)“我只派遣使者们报喜信传警告，而不信道的人们却以妄言相争辩，欲借此反驳真理。他们把我的迹象和对他们的警告，当做笑柄。”（《古兰经》18：56）</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后世四种人被提审时，每一伙人均竭力找借口为自己不礼拜而辩解，结果却被真主请出庭来作见证的四位圣人的事实驳倒，每伙人的借口均被拒绝：</P>
<P style="TEXT-INDENT: 2em">法学家艾布莱斯说：“到后世，天仙带来四伙人，每伙人的借口均被拒绝。第一伙人是一些富人，他们借口说：‘我们是富有的人，因我们钱财多顾不上拜主。’真主说：‘苏来曼圣人是东西方的国王，他就没有违背真主，你们的借口不被接受。’然后，他们被天仙赶进火狱；第二伙人是一些穷人，他们以自己贫穷为借口，真主就用尔撒圣人来驳斥他们的借口；第三伙人是一些奴隶，真主就以尤素福圣人来驳斥他们的借口；第四伙人是一些病人，他们以自己有病为借口，真主就以安尤卜圣人来驳斥他们的借口。”《劝世珠巩》317至318页</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要“如果”、“假设”……挂在口上。没有什么“如果”，更不能有什么“假若”，这只是一种推辞、借口，瞒天过海，无济于事。只有当机立断，排除万难，老老实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应完成的善功，这才是上策，才是明智的选择。否则，错过良机，为时过晚，后悔不已。</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的人说，封斋不封斋只要心不歪，礼拜不礼拜只要心不坏，这显然是一种诡辩，“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为什么说你们所不做的事呢！你们说你们所不做的事，这在真主那里是很可恨的，真主的确不喜爱光说不做的人，他们为他而列阵作战，好象坚实的墙壁一样。”（《古兰经》61；2—4）</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由此可见想得到真主的慈悯，必需通过积极向善，畏主守法，与人为善，坚信真主，才能获得后世成功，所以必须有理论和实践。</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主要人容易，不要人困难。“真主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各人要享受自己所行善功的奖赏，要遭遇自己所作罪恶的惩罚。”（《古兰经》2：286）“信道而且行善者——我只按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他们是乐园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古兰经》7：42）</P>
<P style="TEXT-INDENT: 2em">既然创造了人类，并委任人们工作之暇又礼拜，肯定是人能胜任的，真主是计划周密的，彻知一切的。如果主观不努力，客观总找原因，那是推诿，是懒惰，是讨价还价。认为工作繁忙，无法顾及善功，对主命置之不理，那就是对主不忠，那就是诬蔑真主计划不周，安排不妥(我们求主护佑不要这样想)。</P>
<P style="TEXT-INDENT: 2em">礼拜这一神圣、尊贵而重要的善功谁敢作废，不讲信义，不认真完成，谁对其它工作的怠慢更不待言。(更不敢相信他会去认真履行其它工作)。放弃拜功，谈不上有教门，从不礼拜，只算空谈教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总之，要想获得真主的恕饶，博取真主的喜悦，进入与天地同宽，已为敬畏的人们预备好的乐园；要想服从真主，完成对主应尽之责，感谢真主的创造和供养之恩；要想成为今生后世的成功者，立志成为一个真正的信士，穆圣的合格教生，只有脚踏实地，诚心诚意地礼拜，也只有这样，才会有希望。“你们当争先趋赴从你们的主发出的赦宥，和那与天地同宽的、已为敬畏者预备好的乐园。”（《古兰经》3：1233）</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一滴水]]></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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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9 May 2008 07:08:1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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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一滴水[使用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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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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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1 Jul 2008 16:55:5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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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08.5.18白帆向四川地震灾区募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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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9 May 2008 05:25:1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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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复件 2007851042541284]]></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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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0 Apr 2008 20:34:5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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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白帆08032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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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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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4 Mar 2008 20:17: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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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C2010371015827B04E6989D34C186F5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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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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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7 Mar 2008 23:57: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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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59109745109266251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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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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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2 Jan 2008 14:29:0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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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510398575269452413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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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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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5 Dec 2007 14:50:3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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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782810133266]]></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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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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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5 Dec 2007 14:50:3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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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3223_20071213123726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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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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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2 Dec 2007 08:20:1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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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61c0364ea093d5c7d0c86a0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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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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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Dec 2007 22:02:5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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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2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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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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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6 Dec 2007 19:10:5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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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618681998810392406]]></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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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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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8 Oct 2007 11:39:2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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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34_2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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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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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8 Oct 2007 11:37:4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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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图片 00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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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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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5 Oct 2007 16:26:5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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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7e2bc9546f5e64163b29353b]]></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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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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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1 Oct 2007 22:52:3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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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47b444e96d6c023ab90e2d73]]></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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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6699898]]></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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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Sep 2007 08:22:2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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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9]]></title>	
    <link>http://img.blog.163.com/photo/I4LelaLyT0lmHkP8YnbwGw==/4839117799609879453.jpg</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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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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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8]]></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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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7]]></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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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6]]></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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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web:  友情链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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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4 Sep 2007 21:34: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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